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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无线电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通信、航空、航天、交通、广电、气象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灵活、方便、快捷的对讲机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许多建筑业、物业管理、娱乐餐饮业、大型商场、企业等部门已作为通讯手段。这种现状有力地推动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也为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近几年来无线电管理机构采取不同形式,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和设备使用进行过多次专项整顿。通过专项整顿工作,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规销售和擅自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减少了无线电干扰,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也应当引起我们的认真思考。
一、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概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市场在全国各地逐步放开经营。自从取消了行政审批制度后,企事业单位、私营者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就可以经营无线电发射设备,并且只要有需求就可以与客户建立买卖关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环节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则由质量与技术监督部门把关。无线电管理部门只是要求所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具有国家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型号核准代码”。
二、当前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存在的问题
1.监管市场经营行为的法律依据不够完善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放开以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对设备明确了一些规定和要求,而对经销商的市场经营行为还没有可操作的法律依据。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企业生产、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这仅仅在设备方面作出了规定,而经销商在市场经营中的行为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如何规范经营行为,经营行为的奖惩等法律、法规还是空白的。
在监督检查中,一些违规设台、擅自使用频率的设台单位或个人认为经销商应该有责任向他们说明使用无线电设备需要办理的手续,而经销商没有说明所要办理的手续,所以应当追究经销商的责任,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可供操作的法律依据。有些经销商见有利可图,有时极力向购买者推销没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或是国家有规定限制使用该频段的设备,购买者却因为使用这些设备而被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允许设台或者受到处罚,原因就是由于监管销售行为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所产生的。
2.经销商随意或变相指配无线电频率
经销商在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时,普遍认为使用者是否擅自设置与他们没有关系,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要求经销商履行什么义务,只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因此,经销商不管频段、信道,随意写频率,甚至有的经销商用自己掌握的合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的频率信息,擅自给一些客户写频率,以扩大销售数量;有的经销商还将设备出厂的原始频率原封不动交给客户使用,这些不规范的做法直接导致了无线电通信秩序的混乱,容易造成无线电台站之间的相互干扰。
3.经销商为客户违规提供技术服务
无线电发射设备放开经营以后市场竞争激烈,有些经销商为了吸引客户,名义上提供技术服务,实际上采取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例如有的经销商私自替客户增设中转台、增高发射天线、加大发射功率。当无线电管理部门查处这些违规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时,设台单位却往往都推说不知详情。有的设台单位则认为他们设台是经无线电管理部门批准的,个别地方由于无线电波覆盖不到,无线电设备使用效果不好,由经销商来解决问题是很正常的事情。
三、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设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要以法律手段为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无线电波的正常秩序。
1.建立和完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主要包括:经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要求;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规定。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经营涉及工商、质量与技术监督、无线电管理三个部门,特别是经销商的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工商部门只对其产品经营是否涉及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资格和范围等行为进行监管;而无线电管理则针对产品经营中是否遵守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规定的频率,设备是否经过型号核准等方面进行检查。
取消行政审批以后,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就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所以,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质量与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和无线电管理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移交和实施处罚的办法,对涉及无线电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要进行监管,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对随意指配或变相指配无线电频率,随意替设台单位增设中转台、增高天线、加大发射功率等行为要有具体的处罚规定。对没有型号核准代码、国家有规定不准使用的设备除追究经销商的责任外,应允许设台单位退货。
2.加大销售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在取消行政审批后,新的法规没有及时出台,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被边缘化了,导致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行为增多。如果把监管力量放到查处违规设置使用的环节,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今后在建筑、物业管理、娱乐餐饮等行业违规设台现象将会相当突出,加上绝大多数的经销商不会提醒设台单位或个人去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使用手续,相反还为客户教会调频方法。因此,要加大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从而促进无线电通信秩序走向规范化。
3.追究经销商违规经营行为的责任
针对经销商擅自替客户写频率或直接将厂家初始频率的设备买给客户,将合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信息泄露给客户使其使用的,私自替客户增设中转台、增高发射天线、加大发射功率的,销售不规范设备、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国家明确规定不能作为该项业务使用的经营行为等要追究责任。没有型号核准代码或国家规定不能组网使用的设备,一经发现除追究经销售商的责任外,应允许客户无条件退货。通过对经销商经营行为责任的追究,形成有责任感的买卖关系,既能促进市场的发展,又能规范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
4.建立长期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管理涉及工商管理、质量与技术监督、无线电管理三个部门的职能。由于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只是市场管理中的一个方面,工商、质量与技术监督的工作重点不会全部放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监管上。所以,无线电管理机构应该密切和工商、质监部门合作,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每年联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检查1-2次,并且随时相互通报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一些情况。同时,要求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单位或个人严格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严禁销售未经核准的产品,对于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做好登记工作,并向客户宣传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检举违规行为,使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走向规范。
(作者单位:青海省无限电管理办公室海西管理处)
为了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近几年来无线电管理机构采取不同形式,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和设备使用进行过多次专项整顿。通过专项整顿工作,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规销售和擅自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减少了无线电干扰,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也应当引起我们的认真思考。
一、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概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市场在全国各地逐步放开经营。自从取消了行政审批制度后,企事业单位、私营者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就可以经营无线电发射设备,并且只要有需求就可以与客户建立买卖关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环节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则由质量与技术监督部门把关。无线电管理部门只是要求所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具有国家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型号核准代码”。
二、当前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存在的问题
1.监管市场经营行为的法律依据不够完善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放开以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对设备明确了一些规定和要求,而对经销商的市场经营行为还没有可操作的法律依据。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企业生产、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这仅仅在设备方面作出了规定,而经销商在市场经营中的行为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如何规范经营行为,经营行为的奖惩等法律、法规还是空白的。
在监督检查中,一些违规设台、擅自使用频率的设台单位或个人认为经销商应该有责任向他们说明使用无线电设备需要办理的手续,而经销商没有说明所要办理的手续,所以应当追究经销商的责任,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可供操作的法律依据。有些经销商见有利可图,有时极力向购买者推销没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或是国家有规定限制使用该频段的设备,购买者却因为使用这些设备而被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允许设台或者受到处罚,原因就是由于监管销售行为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所产生的。
2.经销商随意或变相指配无线电频率
经销商在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时,普遍认为使用者是否擅自设置与他们没有关系,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要求经销商履行什么义务,只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因此,经销商不管频段、信道,随意写频率,甚至有的经销商用自己掌握的合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的频率信息,擅自给一些客户写频率,以扩大销售数量;有的经销商还将设备出厂的原始频率原封不动交给客户使用,这些不规范的做法直接导致了无线电通信秩序的混乱,容易造成无线电台站之间的相互干扰。
3.经销商为客户违规提供技术服务
无线电发射设备放开经营以后市场竞争激烈,有些经销商为了吸引客户,名义上提供技术服务,实际上采取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例如有的经销商私自替客户增设中转台、增高发射天线、加大发射功率。当无线电管理部门查处这些违规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时,设台单位却往往都推说不知详情。有的设台单位则认为他们设台是经无线电管理部门批准的,个别地方由于无线电波覆盖不到,无线电设备使用效果不好,由经销商来解决问题是很正常的事情。
三、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设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要以法律手段为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无线电波的正常秩序。
1.建立和完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主要包括:经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要求;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规定。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经营涉及工商、质量与技术监督、无线电管理三个部门,特别是经销商的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工商部门只对其产品经营是否涉及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资格和范围等行为进行监管;而无线电管理则针对产品经营中是否遵守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规定的频率,设备是否经过型号核准等方面进行检查。
取消行政审批以后,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就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所以,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质量与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和无线电管理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移交和实施处罚的办法,对涉及无线电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要进行监管,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对随意指配或变相指配无线电频率,随意替设台单位增设中转台、增高天线、加大发射功率等行为要有具体的处罚规定。对没有型号核准代码、国家有规定不准使用的设备除追究经销商的责任外,应允许设台单位退货。
2.加大销售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在取消行政审批后,新的法规没有及时出台,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被边缘化了,导致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行为增多。如果把监管力量放到查处违规设置使用的环节,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今后在建筑、物业管理、娱乐餐饮等行业违规设台现象将会相当突出,加上绝大多数的经销商不会提醒设台单位或个人去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使用手续,相反还为客户教会调频方法。因此,要加大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从而促进无线电通信秩序走向规范化。
3.追究经销商违规经营行为的责任
针对经销商擅自替客户写频率或直接将厂家初始频率的设备买给客户,将合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信息泄露给客户使其使用的,私自替客户增设中转台、增高发射天线、加大发射功率的,销售不规范设备、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国家明确规定不能作为该项业务使用的经营行为等要追究责任。没有型号核准代码或国家规定不能组网使用的设备,一经发现除追究经销售商的责任外,应允许客户无条件退货。通过对经销商经营行为责任的追究,形成有责任感的买卖关系,既能促进市场的发展,又能规范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
4.建立长期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管理涉及工商管理、质量与技术监督、无线电管理三个部门的职能。由于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只是市场管理中的一个方面,工商、质量与技术监督的工作重点不会全部放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监管上。所以,无线电管理机构应该密切和工商、质监部门合作,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每年联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检查1-2次,并且随时相互通报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一些情况。同时,要求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单位或个人严格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严禁销售未经核准的产品,对于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做好登记工作,并向客户宣传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检举违规行为,使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走向规范。
(作者单位:青海省无限电管理办公室海西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