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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网是一家B2C购物平台,曾宣称其所售英国奢侈品品牌BURBERRY(勃贝雷)商品为“官方授权100%正品”。据该品牌厂商BURBERRY LIMITED(简称勃贝雷公司)起诉称,自2011年起,尚品网经营方北京尚品百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尚品公司)就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站中持续突出使用勃贝雷公司持有的Burberry等相关注册商标,且对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和宣传。
2013年11月,尚品公司在尚品网以及天猫商城“尚品奥莱官方旗舰店”中分别销售的一款钱夹和一件衬衫,经鉴定均为假冒Burberry商标的商品。2013年12月,北京海关查获三票以尚品公司为实际收货人的假冒Burberry商标进口商品,涉及货物价值589余万元,总利润预计2000余万元。该批货物的进口代理方为捷航盛达公司,垫资方为耀煜公司。其后,北京海关分别对尚品公司、捷航盛达公司和耀煜公司处以行政处罚。同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认定尚品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Burberry注册商標、擅自销售带有该公司商标的产品,并对该公司处以行政处罚。
但直到2015年12月,尚品公司仍在尚品网突出使用Burberry注册商标。另外,尚品公司在尚品网和其百度搜索结果的词条中一直宣称“官方授权100%正品”,其在网站显著位置、专题活动、专栏中均使用勃贝雷公司的商标、图片、介绍该司的品牌历史、特有商品和正品鉴定方式等等。但事实上勃贝雷公司从未授权其使用该司的商标或销售该司产品,其所称的品牌历史、正品鉴定方式亦不准确。
勃贝雷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尚品公司及另两家与进口相关的公司停止侵权,索赔损失共计500万元。
“宣传的100%官方授权正品并非虚假宣传,而是公司的企业追求”,尚品公司辩称,使用BURBERRY商标、品牌故事等并无攀附之意,系指示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同时涉诉货物到港前已尽到严格审查注意义务,对该批商品系假冒商品并不知情。针对海关罚没产品,该公司称因尚未进入市场即被查扣,未对勃贝雷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捷航盛达公司和耀煜公司则称,未参与涉诉假货海外采购等活动,不同意承担法律责任。
朝阳法院于2017年4月18日开庭宣判此案,一审认定尚品公司与另两家涉诉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勃贝雷公司180万元。
法院认为,Burberry品牌方从尚品网购买的钱夹系假冒Burberry商标的商品,且从海关查扣的情况看,有理由怀疑尚品公司在旗下网站销售的大量“Burberry”商品中存在其他假冒商品。尚品公司售假和未经许可使用Burberry商标的行为,构成侵犯Burberry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法院同时认定,尚品公司在进口涉案产品的过程中应当知道属于侵权产品,但仍然实施了进口行为,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从尚品公司未得授权使用Burberry商标,且尚品网中所宣传的“Burberry”品牌故事及正品辨识方法与Burberry公司的实际不符,法院认定尚品公司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3年11月,尚品公司在尚品网以及天猫商城“尚品奥莱官方旗舰店”中分别销售的一款钱夹和一件衬衫,经鉴定均为假冒Burberry商标的商品。2013年12月,北京海关查获三票以尚品公司为实际收货人的假冒Burberry商标进口商品,涉及货物价值589余万元,总利润预计2000余万元。该批货物的进口代理方为捷航盛达公司,垫资方为耀煜公司。其后,北京海关分别对尚品公司、捷航盛达公司和耀煜公司处以行政处罚。同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认定尚品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Burberry注册商標、擅自销售带有该公司商标的产品,并对该公司处以行政处罚。
但直到2015年12月,尚品公司仍在尚品网突出使用Burberry注册商标。另外,尚品公司在尚品网和其百度搜索结果的词条中一直宣称“官方授权100%正品”,其在网站显著位置、专题活动、专栏中均使用勃贝雷公司的商标、图片、介绍该司的品牌历史、特有商品和正品鉴定方式等等。但事实上勃贝雷公司从未授权其使用该司的商标或销售该司产品,其所称的品牌历史、正品鉴定方式亦不准确。
勃贝雷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尚品公司及另两家与进口相关的公司停止侵权,索赔损失共计500万元。
“宣传的100%官方授权正品并非虚假宣传,而是公司的企业追求”,尚品公司辩称,使用BURBERRY商标、品牌故事等并无攀附之意,系指示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同时涉诉货物到港前已尽到严格审查注意义务,对该批商品系假冒商品并不知情。针对海关罚没产品,该公司称因尚未进入市场即被查扣,未对勃贝雷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捷航盛达公司和耀煜公司则称,未参与涉诉假货海外采购等活动,不同意承担法律责任。
朝阳法院于2017年4月18日开庭宣判此案,一审认定尚品公司与另两家涉诉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勃贝雷公司180万元。
法院认为,Burberry品牌方从尚品网购买的钱夹系假冒Burberry商标的商品,且从海关查扣的情况看,有理由怀疑尚品公司在旗下网站销售的大量“Burberry”商品中存在其他假冒商品。尚品公司售假和未经许可使用Burberry商标的行为,构成侵犯Burberry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法院同时认定,尚品公司在进口涉案产品的过程中应当知道属于侵权产品,但仍然实施了进口行为,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从尚品公司未得授权使用Burberry商标,且尚品网中所宣传的“Burberry”品牌故事及正品辨识方法与Burberry公司的实际不符,法院认定尚品公司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