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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和国务院领导指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钢铁行业准入条件》和《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为使文件措施符合实际,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京召开了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和准入条件座谈会,河北、山西、辽宁等6地工业主管部门,钢铁协会,宝钢、鞍钢、武钢、河北钢铁、山东钢铁、沙钢、渤海钢铁7家企业,冶金规划院、冶金经研中心、中钢金信咨询公司3家咨询单位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