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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在国民经济社会中的特殊重要性决定了农地流转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完成,这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农地流转中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应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原则、适度规模原则、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及合理划分地方政府与市场边界原则.政府要积极引导农地合理流转、依法规范农地有序流转、着力保障农地高效流转以实现其在农地流转中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