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新时期背景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行业逐渐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建筑消防设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消防执法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移交住建部门后,作为消防一线监督执法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绝对不能降低对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标准和要求,相反,应加强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学习研究,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更加严格地实地监督檢查,把好建筑消防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
关键词:审核验收;建筑消防设施;消防监督检查
近年来,随着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一幢幢高耸建筑拔地而起,为城市发展带来新的风貌。然而,建筑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为人们带来了大量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筑火灾频发,不仅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还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因此,对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工作移交后的建筑,消防监督部门是否就不用再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监督检查呢?答案是“不”,因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职责移交后,消防监督部门虽然不再进行审图、验收等行政许可,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变,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没有变,消防监督部门不但不能放松监督执法,反而应该进行更加认真细致地进行现场核查,严格把关,确保火灾来临时,建筑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发挥关键性作用。
1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的背景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第三条,明确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将原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正式移交住建部门,移交承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最大力度推行“证照分离”,坚决破除消防监督管理中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提升服务质量;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把该放的权力充分放给市场,做好简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有效衔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守住消防安全底线;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的重点
2.1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是最常见的普通消防设施,也是建筑发生火灾时最重要、最实用的灭火设施,在消防监督过程中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场所:①占地面积>300m2的厂房、仓库;②高层公共建筑(高度>21m住宅建筑);③体积>5000m3的车站、商店、医院、图书馆等公共建筑;④座位>800个的电影院(座位>1200个礼堂、体育馆);⑤建筑高度>15m(体积>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
(2)重点检查内容:①水源是否能正常供水、消火栓泵能否正常启动、压力是否达到要求;②室内消火栓外观是否规范,箱内组件是否完好齐全,消火栓开启角度不低于160度,消火栓按钮指示灯是否处于正常监视状态,设置轻便消防水龙的应进行喷射性能试验;③测试最不利处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是否符合消火栓系统要求(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低于0.10MPa,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低于0.07MPa)。④检查消火栓主泵、备用泵的手动切换装置是否有效,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互相切换情况。
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自动消防系统的“侦查兵”,一旦发生火灾,最先感知火灾早期特征并报告控制中心,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报警信息进行决策和操作,防止火灾蔓延。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启动其它自动消防设施的前提和依据。在消防监督过程中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1)应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常见场所(具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4.1条--第8.4.1条规定):①大型厂房(单层1500m2或总面积3000m2)及仓库(占地面积1000m2衣料制品);②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面积>50m2的库房或面积>500m2的营业厅,高度>100m住宅建筑,54m<高度<100m住宅建筑的公共部分;③大型剧场(1500座)、商店(单层1500m2或总面积3000m2)、医院(200床位)、图书馆(50万册),大中型幼儿园(5个班)、养老院,面积>500m2的地下商店等。
(2)重点检查内容:①火灾探测器安装类型(感烟、感温、红外线、烟温复合等)是否因地制宜,设置合理;手动报警按钮是否安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合适位置。②报警控制器检查:是否安装在控制室内或值班室内,主备电源是否能自动切换;控制器主机是否显示工作正常、是否接地,自检功能是否正常。③火警及故障测试:当控制器内部故障时控制器能否茌100s发出故障声;当火灾探测器动作时控制器能否在10s内发出报警声,主机接到报警信号后是否启动现场声光报警器并联动自动消防系统。 2.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自动灭火系统最常用的一种,也是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重要的灭火工具,该系统的运行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筑火灾发生初期的自救能力。在消防监督过程中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1)应该并适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具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3.1条——第8.3.4条规定):①大型厂房及仓库;②高层公共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娱乐场所、高度>100m住宅建筑;③大型剧场、商店、医院、图书馆,大中型幼儿园、养老院,面积,500m2的地下商店,地下半地下娱乐场所或面积>300m2的娱乐场所等;
(2)重点检查内容(以最常见的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例):①水源(消防水池、屋顶水箱、管网)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能正常供水?②喷淋泵能否正常启动(末端试水时自动启动、水泵房控制柜手动启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③检查系统、管网、喷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报警阀入口处0.10-1.2MPa,喷头及配水管入口处压力0.10-0.40MPa)。④检查喷淋主泵、备用泵的手动切换装置是否有效,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互相切换情况。
2.4防排烟系统
火灾产生的毒烟是造成人员死亡的重要原因,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因火灾造成的死亡人员中,有近80%的人是由于吸入毒烟而死。由此可见,建筑防排烟系统的检查是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1)应设置防排烟设施常见场所:①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避难层(间)。②建筑面积>300m2的丙类厂房、建筑面积>5000m2的丁类车间、占地面积>1000m2的丙类仓库、疏散走道>40m厂房(仓库)、疏散走道>20m且高度>32m的高层厂房(仓库)。③下列民用建筑应设置排烟设施:a.建筑内长度>20m的疏散走道:b.设置四层以上、地下半地下或房间建筑面积>100m2的娱乐场所:c.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100m2有人停留或建筑面积>300m2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④总建筑面积>200m2或房间建筑面积>5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上无窗房间。
(2)重点检查内容:①风机检查。风机是否设置在专用机房(2h防火墙、甲级防火门)内;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高差3m、水平距离10m以上的位置;排烟口应设置在靠近顶棚墙面上,距离最近安全出口水平距离>1.5m,与可燃物距离>1.0m。②送风管道和排烟管道(井)检查。管道(井)应为不燃材料,金属、非金属、墙内预留管道风速分别不大于20m/s、15m/s、10m/s;送风管道井和排烟管道井隔墙耐火极限>1h,当送风和排烟管道布置在同一管道井内时,排烟管道耐火极限>2h;③系统联动控制功能检查。在自动控制模式下,模拟火灾报警,加压送风口、加压送风机是否正常开启,自动排烟口、排烟风机是否正常开启,并向控制室内的联动控制器反馈信号。
3加强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应注意事项
3.1压力值的计算
在进行消防水泵的监督检查过程中,绝大多数监督人员都将检查重点放在了压力表上,而忽略了压力值是否满足要求标准。以高69米的20层建筑为例,其水泵房设于地下两层的位置,每层高2.6米,而压力表位于距地面1.9米的水管上,压力值显示为0.45MPa,消防水箱位于建筑顶层,液位计最高水位距屋顶1.6米。由公式p=p×g×h可知,1000×9.8×(69+2.6×2),压力表的正常压力应该在0.727MPa之上,即压力表设置处与建筑最不利点压力(0.1MPa)之和,因此压力表的实际显示值应该为0.727MPa-0.1MPa=0.627MPa,而不是0.45MPa。该种情况下,一旦建筑发生火灾事故,则很可能由于压力过小而导致水量不足的情况。因此,在实际检查过程中,除压力表本身之外,还应该详细检查压力值,保证其在正常范围内。
3.2灭火器维修期限检查
在进行灭火器检查的过程中,年检标签时间、指针方向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但很多监督人员往往只关注这些内容,忽略了對灭火器维修期限的检查。根据我国颁布的关于建筑灭火器检查规范中规定,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满3年后需要进行首修,并且在之后保证每年维修一次;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出厂满5年后需要进行首修,并且在之后保证每两年维修一次。实际建筑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人员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灭火器的维修期限进行检查,保证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3.3防火卷帘下降速度的检查
防火卷帘主要用于水平防火分隔,实际检查过程中,监督人员主要将注意力放在了远程启动、释放速度的检查上,而忽略了对卷帘的下降速度的测定。以某高层建筑为例,经测试该建筑3米高空间内,放火卷帘全部放完需要用长达2分半的时间,平均每分钟下降1.25米。我国关于防火卷帘的验收规范当中明确指出,防火卷帘的运行速度最慢不得低于2米/min,自重下降速度不超过9.5米/min。因此,在实际检查过程中,除基本的联动功能之外,还应该保证防火卷帘的升降速度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从而有效达到防火、隔烟的目的。但同时也应该注意不要过快,避免对人员安全疏散造成影响。
深化国务院关于消防执法改革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4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设计内容十分广泛、冗杂,对于审核验收移交后的建筑,监督人员应该抓住检查重点,尤其是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同时,还应该注意消防水泵压力值、灭火器维修期限、防火卷帘下降速度等容易忽视内容的检查,确保建筑消防安全。
关键词:审核验收;建筑消防设施;消防监督检查
近年来,随着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一幢幢高耸建筑拔地而起,为城市发展带来新的风貌。然而,建筑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为人们带来了大量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筑火灾频发,不仅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还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因此,对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工作移交后的建筑,消防监督部门是否就不用再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监督检查呢?答案是“不”,因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职责移交后,消防监督部门虽然不再进行审图、验收等行政许可,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变,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没有变,消防监督部门不但不能放松监督执法,反而应该进行更加认真细致地进行现场核查,严格把关,确保火灾来临时,建筑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发挥关键性作用。
1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的背景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第三条,明确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将原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正式移交住建部门,移交承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最大力度推行“证照分离”,坚决破除消防监督管理中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提升服务质量;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把该放的权力充分放给市场,做好简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有效衔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守住消防安全底线;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的重点
2.1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是最常见的普通消防设施,也是建筑发生火灾时最重要、最实用的灭火设施,在消防监督过程中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场所:①占地面积>300m2的厂房、仓库;②高层公共建筑(高度>21m住宅建筑);③体积>5000m3的车站、商店、医院、图书馆等公共建筑;④座位>800个的电影院(座位>1200个礼堂、体育馆);⑤建筑高度>15m(体积>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
(2)重点检查内容:①水源是否能正常供水、消火栓泵能否正常启动、压力是否达到要求;②室内消火栓外观是否规范,箱内组件是否完好齐全,消火栓开启角度不低于160度,消火栓按钮指示灯是否处于正常监视状态,设置轻便消防水龙的应进行喷射性能试验;③测试最不利处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是否符合消火栓系统要求(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低于0.10MPa,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低于0.07MPa)。④检查消火栓主泵、备用泵的手动切换装置是否有效,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互相切换情况。
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自动消防系统的“侦查兵”,一旦发生火灾,最先感知火灾早期特征并报告控制中心,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报警信息进行决策和操作,防止火灾蔓延。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启动其它自动消防设施的前提和依据。在消防监督过程中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1)应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常见场所(具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4.1条--第8.4.1条规定):①大型厂房(单层1500m2或总面积3000m2)及仓库(占地面积1000m2衣料制品);②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面积>50m2的库房或面积>500m2的营业厅,高度>100m住宅建筑,54m<高度<100m住宅建筑的公共部分;③大型剧场(1500座)、商店(单层1500m2或总面积3000m2)、医院(200床位)、图书馆(50万册),大中型幼儿园(5个班)、养老院,面积>500m2的地下商店等。
(2)重点检查内容:①火灾探测器安装类型(感烟、感温、红外线、烟温复合等)是否因地制宜,设置合理;手动报警按钮是否安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合适位置。②报警控制器检查:是否安装在控制室内或值班室内,主备电源是否能自动切换;控制器主机是否显示工作正常、是否接地,自检功能是否正常。③火警及故障测试:当控制器内部故障时控制器能否茌100s发出故障声;当火灾探测器动作时控制器能否在10s内发出报警声,主机接到报警信号后是否启动现场声光报警器并联动自动消防系统。 2.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自动灭火系统最常用的一种,也是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重要的灭火工具,该系统的运行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筑火灾发生初期的自救能力。在消防监督过程中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1)应该并适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具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3.1条——第8.3.4条规定):①大型厂房及仓库;②高层公共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娱乐场所、高度>100m住宅建筑;③大型剧场、商店、医院、图书馆,大中型幼儿园、养老院,面积,500m2的地下商店,地下半地下娱乐场所或面积>300m2的娱乐场所等;
(2)重点检查内容(以最常见的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例):①水源(消防水池、屋顶水箱、管网)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能正常供水?②喷淋泵能否正常启动(末端试水时自动启动、水泵房控制柜手动启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③检查系统、管网、喷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报警阀入口处0.10-1.2MPa,喷头及配水管入口处压力0.10-0.40MPa)。④检查喷淋主泵、备用泵的手动切换装置是否有效,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互相切换情况。
2.4防排烟系统
火灾产生的毒烟是造成人员死亡的重要原因,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因火灾造成的死亡人员中,有近80%的人是由于吸入毒烟而死。由此可见,建筑防排烟系统的检查是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1)应设置防排烟设施常见场所:①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避难层(间)。②建筑面积>300m2的丙类厂房、建筑面积>5000m2的丁类车间、占地面积>1000m2的丙类仓库、疏散走道>40m厂房(仓库)、疏散走道>20m且高度>32m的高层厂房(仓库)。③下列民用建筑应设置排烟设施:a.建筑内长度>20m的疏散走道:b.设置四层以上、地下半地下或房间建筑面积>100m2的娱乐场所:c.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100m2有人停留或建筑面积>300m2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④总建筑面积>200m2或房间建筑面积>5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上无窗房间。
(2)重点检查内容:①风机检查。风机是否设置在专用机房(2h防火墙、甲级防火门)内;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高差3m、水平距离10m以上的位置;排烟口应设置在靠近顶棚墙面上,距离最近安全出口水平距离>1.5m,与可燃物距离>1.0m。②送风管道和排烟管道(井)检查。管道(井)应为不燃材料,金属、非金属、墙内预留管道风速分别不大于20m/s、15m/s、10m/s;送风管道井和排烟管道井隔墙耐火极限>1h,当送风和排烟管道布置在同一管道井内时,排烟管道耐火极限>2h;③系统联动控制功能检查。在自动控制模式下,模拟火灾报警,加压送风口、加压送风机是否正常开启,自动排烟口、排烟风机是否正常开启,并向控制室内的联动控制器反馈信号。
3加强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应注意事项
3.1压力值的计算
在进行消防水泵的监督检查过程中,绝大多数监督人员都将检查重点放在了压力表上,而忽略了压力值是否满足要求标准。以高69米的20层建筑为例,其水泵房设于地下两层的位置,每层高2.6米,而压力表位于距地面1.9米的水管上,压力值显示为0.45MPa,消防水箱位于建筑顶层,液位计最高水位距屋顶1.6米。由公式p=p×g×h可知,1000×9.8×(69+2.6×2),压力表的正常压力应该在0.727MPa之上,即压力表设置处与建筑最不利点压力(0.1MPa)之和,因此压力表的实际显示值应该为0.727MPa-0.1MPa=0.627MPa,而不是0.45MPa。该种情况下,一旦建筑发生火灾事故,则很可能由于压力过小而导致水量不足的情况。因此,在实际检查过程中,除压力表本身之外,还应该详细检查压力值,保证其在正常范围内。
3.2灭火器维修期限检查
在进行灭火器检查的过程中,年检标签时间、指针方向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但很多监督人员往往只关注这些内容,忽略了對灭火器维修期限的检查。根据我国颁布的关于建筑灭火器检查规范中规定,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满3年后需要进行首修,并且在之后保证每年维修一次;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出厂满5年后需要进行首修,并且在之后保证每两年维修一次。实际建筑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人员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灭火器的维修期限进行检查,保证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3.3防火卷帘下降速度的检查
防火卷帘主要用于水平防火分隔,实际检查过程中,监督人员主要将注意力放在了远程启动、释放速度的检查上,而忽略了对卷帘的下降速度的测定。以某高层建筑为例,经测试该建筑3米高空间内,放火卷帘全部放完需要用长达2分半的时间,平均每分钟下降1.25米。我国关于防火卷帘的验收规范当中明确指出,防火卷帘的运行速度最慢不得低于2米/min,自重下降速度不超过9.5米/min。因此,在实际检查过程中,除基本的联动功能之外,还应该保证防火卷帘的升降速度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从而有效达到防火、隔烟的目的。但同时也应该注意不要过快,避免对人员安全疏散造成影响。
深化国务院关于消防执法改革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4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设计内容十分广泛、冗杂,对于审核验收移交后的建筑,监督人员应该抓住检查重点,尤其是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同时,还应该注意消防水泵压力值、灭火器维修期限、防火卷帘下降速度等容易忽视内容的检查,确保建筑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