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闻工作者没有什么行政权,不管干部,不批钱物,但有一种特殊的权,叫话语权。
要轻看了话语权。对公众来说,获得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传媒。我们所写的报道,不论真与假,公众眼里的人和事就是记者的报道。我们所写的言论,不论是与非,论者的意见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的话语权是单向度的。人与人之间可以澄清事实、讨论是非,但面对媒体,即使是不实的报道、曲解的言论,作为个人或单位难有应对的办法。新闻媒体所具有的话语权是个人和单位难以抗衡的。
新闻工作者的话语权不是个人权力和单位权力,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同样不可滥用。权力应该受到监督和制约,话语权也不例外。当新闻工作者拥有采访报道权的时候,必须同时履行自己的责任;当新闻媒体拥有发表意见权的时候,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这里说的责任是报道应真实客观,这里说的义务是发表意见应考虑社会影响。不能因个人利益而编造新闻,不能因个人好恶而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这是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职业道德的底线。
新闻记者都希望自己采写的报道产生较大影响,赢得尽可能多的受众;新闻媒体也希望自己所刊播的报道有人读、有人看,赢得尽可能多的市场份额;这都无可厚非。但问题的另一面是,必须尊重被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必须充分考虑报道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社会效益比之于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的利益,不知要大多少倍、重多少倍。
报道是舆论,而舆论在一定程度上说也是政治 . 因此,从政治角度考虑问题是必要的。不是任何有价值的新闻都适合报道和评论。比如、朝核问题、伊核问题、联合国改革问题,曲折的情节可能比较好看,也确是有卖点的新闻,但由于情况错综复杂,涉及我外交决策和国家利益,报道就应该十分慎重。不能热衷 " 爆料 " 而妨碍外交工作大局,损害国家利益。不是出于良好动机的报道都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比如,反腐問题应该报道,但着力点应该在什么地方?是刻意渲染其中的细节,还是着意从中引出经验教训,社会效果就完全不一样。在这些问题上,多从大局上想一想,多从实际效果上想一想,没有坏处。
客观公正是一个相对概念,要求报纸刊发的报道和评论绝对客观公正,是不可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求全责备甚至吹毛求疵不可取。另一方面,新闻工作者应有职业道德和职业良知,努力使自己的报道客观公正,这也不是苛刻的要求。记者应深入实际 , 调查研究,尽可能掌握第一手材料,反复核实细节,不可 " 想当然 " 或 " 偏听偏信 " 。同样的,评论也应持之有据,不可主观妄断,力戒以偏概全。作判断应依据事实,讲结论要尽量全面,依法依规,还要入情入理。尤其是批评报道,一定要实事求是,留有余地,以推己及人的态度多替当事人当事单位想想,避免因严词利句给被批评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慎用话语权,不仅有利于国家社会,也有利于新闻工作者。报道失准,陷入法律纷争,使自己的利益受损,这样的教训很多。而一旦报道失去了诚信,记者的职业生命就岌岌可危了。
(作者系《人民日报》副总编辑 )
要轻看了话语权。对公众来说,获得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传媒。我们所写的报道,不论真与假,公众眼里的人和事就是记者的报道。我们所写的言论,不论是与非,论者的意见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的话语权是单向度的。人与人之间可以澄清事实、讨论是非,但面对媒体,即使是不实的报道、曲解的言论,作为个人或单位难有应对的办法。新闻媒体所具有的话语权是个人和单位难以抗衡的。
新闻工作者的话语权不是个人权力和单位权力,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同样不可滥用。权力应该受到监督和制约,话语权也不例外。当新闻工作者拥有采访报道权的时候,必须同时履行自己的责任;当新闻媒体拥有发表意见权的时候,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这里说的责任是报道应真实客观,这里说的义务是发表意见应考虑社会影响。不能因个人利益而编造新闻,不能因个人好恶而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这是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职业道德的底线。
新闻记者都希望自己采写的报道产生较大影响,赢得尽可能多的受众;新闻媒体也希望自己所刊播的报道有人读、有人看,赢得尽可能多的市场份额;这都无可厚非。但问题的另一面是,必须尊重被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必须充分考虑报道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社会效益比之于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的利益,不知要大多少倍、重多少倍。
报道是舆论,而舆论在一定程度上说也是政治 . 因此,从政治角度考虑问题是必要的。不是任何有价值的新闻都适合报道和评论。比如、朝核问题、伊核问题、联合国改革问题,曲折的情节可能比较好看,也确是有卖点的新闻,但由于情况错综复杂,涉及我外交决策和国家利益,报道就应该十分慎重。不能热衷 " 爆料 " 而妨碍外交工作大局,损害国家利益。不是出于良好动机的报道都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比如,反腐問题应该报道,但着力点应该在什么地方?是刻意渲染其中的细节,还是着意从中引出经验教训,社会效果就完全不一样。在这些问题上,多从大局上想一想,多从实际效果上想一想,没有坏处。
客观公正是一个相对概念,要求报纸刊发的报道和评论绝对客观公正,是不可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求全责备甚至吹毛求疵不可取。另一方面,新闻工作者应有职业道德和职业良知,努力使自己的报道客观公正,这也不是苛刻的要求。记者应深入实际 , 调查研究,尽可能掌握第一手材料,反复核实细节,不可 " 想当然 " 或 " 偏听偏信 " 。同样的,评论也应持之有据,不可主观妄断,力戒以偏概全。作判断应依据事实,讲结论要尽量全面,依法依规,还要入情入理。尤其是批评报道,一定要实事求是,留有余地,以推己及人的态度多替当事人当事单位想想,避免因严词利句给被批评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慎用话语权,不仅有利于国家社会,也有利于新闻工作者。报道失准,陷入法律纷争,使自己的利益受损,这样的教训很多。而一旦报道失去了诚信,记者的职业生命就岌岌可危了。
(作者系《人民日报》副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