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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的话,柳艳兵和易政勇会在本月分别到南昌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报道。不知道他们回顾起这几个月来的纷纷扰扰,会不会感到唏嘘。
5月31号之前,他们只是江西宜春的两个普通的高三男生。但在中巴车上与歹徒搏斗并受重伤之后,他们闻名全国,并引发了一场关于见义勇为该不该免试进入大学的热烈争论。争论双方谁都不能说服谁,但他们自己却要作出选择。养伤一个月之后,他们参加了一场考生只有他们两人的高考,分数并未对外公布。权衡之下,他们抵挡住了名校,诸如清华和澳门大学的诱惑,选择了本省相对普通的大学。按照他们老师的推断,以他们的成绩,正常发挥,结果可能在二本和三本之间。所以即便南昌大学和江西财经不是名校,他们也可以说是上了更好的大学。
这种结果公平吗?对于柳、易两位同学来说,受了这么重的伤,连个好大学都上不了,于情是不是说不过去?对于其他的普通考生而言,考试就该看成绩,见义勇为是另一回事,可以用其他方式奖励或者补偿,破格上大学真的合适吗?以后再出现类似的事又该怎么处理呢?
你怎么看?
应该破格录取
南山一木 作为孩子,他们的高大行为让一车“成人”汗颜。孩子得到什么样的回报都不为过。因为这是社会对他行为的承认与褒扬!我们的社会,有太多的负能量在张扬,“扶不扶”“诈捐”等等,而孩子们能在千钧一发的时候挺身而出,他们就是我们未来社会的温暖的希望!社会需要正义,正义的力量,在每一个人身上或者内心深处潜藏,也需要释放!
雨夜听涛 柳艳兵的行动已经为自己交上了一份满分的答卷,我们的国家现在缺少的的不是成绩,而是能够像雷锋那样能够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正能量的见义勇为的好青年。但凡能做到见义勇为的,不是偶然的机会下表现出来的勇敢,而是一个人的思想品德,一个自私自利的人遇到这种突发情况是不会站出来,拿自己的生命(特别是在决定一个人命运的高考期间)来和歹徒拼命的。
天章 目前高考制度的公平性事实上也只是相对公平——保送、加分、特招等此类高考政策不是存在的吗?说对见义勇为者进行保送就会破坏目前高考制度的公平性实在是不能服人!
新华 有人认为,因为柳艳兵和易政勇被录取,明年高考可能会有人自导自演“夺刀游戏”。其实,各地对见义勇为的认定都有严格的程序,只要程序公开、公正,自导自演的夺刀秀不可能得逞。质疑本无可厚非,但别让质疑成为一种亵渎。何必纠结于“夺刀少年”的高考分数,他们获得录取通知书凭的是品德高分,他们带给社会的正面效应早已超越了一个简单的数字。
杨公振 柳艳兵的事情提供了一种高考之外的新的评价标准。柳艳兵的行为甚至表明了原来的评价标准是多么不合理。如果还有人抱守残缺地妄图封堵对孩子的多元评价,就是逆潮流而为之。我们看似维护了一时的“公平”,却不想着所谓的“公平”是基于什么价值的失去而维系,看不清多元的价值在一个孩子的成长中有多么重要。那些说“公平无法保证”的人们,要么是懒得去用更好的方式保障公平,要么就是没有能力在新的社会语境下完成这件早就该开始做的事。
反对破格录取
猴哥 表彰奖励英雄模范,目的就只有一个:弘扬其精神。值得注意的是,绝对不能给予英雄模范人物任何特权!因为这将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之一就是公平。国人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呼声很高,却又在这些方面大都认识模糊,令人担忧。
聖之夏 任何加分都是扯淡,品德好的人怎么才算好,怎么打分法,谁打分?只能说柳艳兵做的事不假,很勇敢,采访说的话也很理性,是一个人品很好的学生。但是如果有人打主意通过这个途径寻租的话,就成了一件可怕的事情。如果想使高考进步为一个公平的平台,那么任何加分都是影响公平的因素。
王思想 可以说,中国高考的基本规则是公平的,但是被辅助规则和特权给破坏了。见义勇为是品行,上大学需要的是智力(衡量标准是分数),两码事。孩子品行好,可以给与名誉和物质奖励,但用公共教育资源去奖励,这就是因一种行为却获得另一种权利,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比如看到一个厨子的绣花手艺好,就奖励他做将军。这与文革时期的村支书推荐上大学、与汉朝的举孝廉有多大区别?
颜溪 见义勇为者救人于危难之时,常常要冒着生命危险。见义勇为者受伤致残的为数不少,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而高中生基本都是未成年人,他们首先应该学习的是怎么保护好自己,而高考涉及到一个人的终身大事,对许多考生来说都意义非凡,以高考录取优惠来鼓励见义勇为,最终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更多的学生在见义勇为时更加奋不顾身,其实等于是把他们往火坑里推。
杨早 中国有着强大的德治传统。而德治其实就是一种人治。统治者动用权力资源,滥发功勋,与他们滥用刑罚,不过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本质上都是用权力打破规则。两位考生是好人,做了好事,所以舆论都赞成给他们报偿与奖赏。可是,用什么方式报偿与奖赏,却大有分别。高考是一种差额竞争,不是考级过关。任何资源的重新调配,一定会有人得益,有人受损。公平要保证内在规则的合理运行,所以我不同意破格录取两位考生。
5月31号之前,他们只是江西宜春的两个普通的高三男生。但在中巴车上与歹徒搏斗并受重伤之后,他们闻名全国,并引发了一场关于见义勇为该不该免试进入大学的热烈争论。争论双方谁都不能说服谁,但他们自己却要作出选择。养伤一个月之后,他们参加了一场考生只有他们两人的高考,分数并未对外公布。权衡之下,他们抵挡住了名校,诸如清华和澳门大学的诱惑,选择了本省相对普通的大学。按照他们老师的推断,以他们的成绩,正常发挥,结果可能在二本和三本之间。所以即便南昌大学和江西财经不是名校,他们也可以说是上了更好的大学。
这种结果公平吗?对于柳、易两位同学来说,受了这么重的伤,连个好大学都上不了,于情是不是说不过去?对于其他的普通考生而言,考试就该看成绩,见义勇为是另一回事,可以用其他方式奖励或者补偿,破格上大学真的合适吗?以后再出现类似的事又该怎么处理呢?
你怎么看?
应该破格录取
南山一木 作为孩子,他们的高大行为让一车“成人”汗颜。孩子得到什么样的回报都不为过。因为这是社会对他行为的承认与褒扬!我们的社会,有太多的负能量在张扬,“扶不扶”“诈捐”等等,而孩子们能在千钧一发的时候挺身而出,他们就是我们未来社会的温暖的希望!社会需要正义,正义的力量,在每一个人身上或者内心深处潜藏,也需要释放!
雨夜听涛 柳艳兵的行动已经为自己交上了一份满分的答卷,我们的国家现在缺少的的不是成绩,而是能够像雷锋那样能够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正能量的见义勇为的好青年。但凡能做到见义勇为的,不是偶然的机会下表现出来的勇敢,而是一个人的思想品德,一个自私自利的人遇到这种突发情况是不会站出来,拿自己的生命(特别是在决定一个人命运的高考期间)来和歹徒拼命的。
天章 目前高考制度的公平性事实上也只是相对公平——保送、加分、特招等此类高考政策不是存在的吗?说对见义勇为者进行保送就会破坏目前高考制度的公平性实在是不能服人!
新华 有人认为,因为柳艳兵和易政勇被录取,明年高考可能会有人自导自演“夺刀游戏”。其实,各地对见义勇为的认定都有严格的程序,只要程序公开、公正,自导自演的夺刀秀不可能得逞。质疑本无可厚非,但别让质疑成为一种亵渎。何必纠结于“夺刀少年”的高考分数,他们获得录取通知书凭的是品德高分,他们带给社会的正面效应早已超越了一个简单的数字。
杨公振 柳艳兵的事情提供了一种高考之外的新的评价标准。柳艳兵的行为甚至表明了原来的评价标准是多么不合理。如果还有人抱守残缺地妄图封堵对孩子的多元评价,就是逆潮流而为之。我们看似维护了一时的“公平”,却不想着所谓的“公平”是基于什么价值的失去而维系,看不清多元的价值在一个孩子的成长中有多么重要。那些说“公平无法保证”的人们,要么是懒得去用更好的方式保障公平,要么就是没有能力在新的社会语境下完成这件早就该开始做的事。
反对破格录取
猴哥 表彰奖励英雄模范,目的就只有一个:弘扬其精神。值得注意的是,绝对不能给予英雄模范人物任何特权!因为这将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之一就是公平。国人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呼声很高,却又在这些方面大都认识模糊,令人担忧。
聖之夏 任何加分都是扯淡,品德好的人怎么才算好,怎么打分法,谁打分?只能说柳艳兵做的事不假,很勇敢,采访说的话也很理性,是一个人品很好的学生。但是如果有人打主意通过这个途径寻租的话,就成了一件可怕的事情。如果想使高考进步为一个公平的平台,那么任何加分都是影响公平的因素。
王思想 可以说,中国高考的基本规则是公平的,但是被辅助规则和特权给破坏了。见义勇为是品行,上大学需要的是智力(衡量标准是分数),两码事。孩子品行好,可以给与名誉和物质奖励,但用公共教育资源去奖励,这就是因一种行为却获得另一种权利,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比如看到一个厨子的绣花手艺好,就奖励他做将军。这与文革时期的村支书推荐上大学、与汉朝的举孝廉有多大区别?
颜溪 见义勇为者救人于危难之时,常常要冒着生命危险。见义勇为者受伤致残的为数不少,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而高中生基本都是未成年人,他们首先应该学习的是怎么保护好自己,而高考涉及到一个人的终身大事,对许多考生来说都意义非凡,以高考录取优惠来鼓励见义勇为,最终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更多的学生在见义勇为时更加奋不顾身,其实等于是把他们往火坑里推。
杨早 中国有着强大的德治传统。而德治其实就是一种人治。统治者动用权力资源,滥发功勋,与他们滥用刑罚,不过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本质上都是用权力打破规则。两位考生是好人,做了好事,所以舆论都赞成给他们报偿与奖赏。可是,用什么方式报偿与奖赏,却大有分别。高考是一种差额竞争,不是考级过关。任何资源的重新调配,一定会有人得益,有人受损。公平要保证内在规则的合理运行,所以我不同意破格录取两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