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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履行节能管理职责,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对外使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能为:“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研究拟定和贯彻落实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的相关制度;负责拟定省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省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