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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产业用地低效退出划分为概念性退出和实体性退出。分析产业用地低效退出中存在的经济类和制度类障碍,并认为系统的产业用地低效退出机制缺位是导致目前中国产业用地低效利用状况的主要原因。为此建议:系统的产业用地低效退出机制的建立应该以"激励与倒逼并行,市场与行政互补"为主线,核心是构建低效产业用地概念性退出激励与倒逼机制、建立实体性有偿退出机制,配套实行定期绩效评价机制、实体退出再配置机制以及组织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