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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江西省的农业保险尚处于“客观需要主观难为”的困境之中;农民收入有所提高,但大多数农民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农民客观上需要保险,但缺乏保险意识,大多数农民没有能力负担较高的保费,而保险公司又赔不起,政府又无力给予较多资助。因此,笔者认为,农业保险要想摆脱当前的困境,迅速走出“谷底”,必须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和发展我省农业互助合作保险模式。具体设想是:农业(即大农业)保险不应属于一般的商业保险,而应属于一种互助合作性质的保险。由各级政府、各级公司和广大农民三方共同组成保险组织,其中政府是组织领导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