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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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汽车是新买的,红色,都因为她曾对他无意说过好几次,只有红色才是汽车该有的颜色,于是他想都没想就挑了辆红车,两厢的,很小巧,关键是便宜。
  他领驾照的时间是五年前,到第六年,就该换一个新驾驶证,不过现在这个也还很新,几乎没拿出来用过,因为他刚刚才有了辆汽车。他对汽车的需求看起来没那么急迫,上下班有班车,算大公司的某种福利,不过结婚后他时常说到买车的事,说多了,她就觉得他确实想要一辆车。再说他已经抽中了牌照,在北京这多么不容易,“那就没办法了,必须买车了我们。”他知道抽中牌照的消息后是这样告诉她的。第二天,他就在午饭时间去了4S店,给小车交了定金,他一个人去的,因为4S店离她上班的地方很远,离他上班的大楼很近,他原来就经常在午饭后去那里看看车。
  驾驶证躺在仪表盘上,封皮的烫金字在汽车前挡风玻璃上闪着细碎的金光。五年前那会儿,她还不认识他。那时他在上大学,她还没有到北京。他周末乘公交车去驾校学车,听他说是个冬天,还有,中午的驾校食堂总是提供冻成一坨坨的冷汤。
  “它真好看。”他把袖珍的汽车开到她面前的时候,她由衷赞叹。
  然后她就不打算继续称赞它了。她也没想到他还给它取了名字——小红,想不到他还会做给汽车取名这种事情,像那种很会逗姑娘开心的纨绔子弟。事实上,他很沉默,有时候内向,不熟悉的人会以为他冷漠,男人有这种特质其实是可靠。她是他的第一个姑娘,嫁给他是可靠的,让她有安全感,跟有钱没钱关系不大。他和他的父母,也确实都没太多钱。
  小红,这真像个穿红棉袄的胖丫头的名字,她恍惚记得这样一个胖胖的小女孩的模样,三四岁?五六岁?想不起来了,印象深的,是胖女孩总是把自己的大拇指当零食,吮吸起来津津有味。
  “它是小红,那我呢?”她娇嗔着问他。他值得她以这样的娇嗔对待,因为他为她负了债,尽管并不是太多,她惊讶于如今十万块就能买来一辆车,那些年十万块都能买个老婆却买不到一辆车,买老婆比买车容易,只要有人给你介绍那种人,专门做那种买卖的人。
  总之他用了支付宝里的或者别的什么小额借贷,加上存款,就搞定了一辆车。他收入还可以,只是没什么存款了,因为结婚的时候用掉不少——包括那套紫色系的婚纱照,花了一万块,他说值得。这几年又一直给他父亲花钱治病。不过他一如既往能搞定一切,她从认识他的那天开始,就对他深信不疑。
  “你是……大红?哈哈……”他兴致很高,竟然开了个玩笑,她假装生气,他替她把身上红羽绒服的拉链往上拉了拉,“今天有风,拉紧点儿。”随后他提出,他们应该去那里,开小红去,带着大红。
  她知道他说的是哪里,离北京不遠,开车几个小时(她记得需要这么久的,后来发现其实用不了),稍大一些的地图上都不会有的那座村庄。那里成排的平房都像盖了几百年了,红砖都变成黑砖。十几户人家,每家炕上都蜷缩着几个常年不洗澡的老人,见不到年轻点儿的。乡级公路像锈涩的锁链,将整个村庄层层锁起来。村庄周边倒是有水,是一个很大的湖,但大部分湖面时常干涸,部分形成沼泽,长满水葫芦。不过这么大的湖,在北方到底也少见。通往村庄的唯一的路,是一条乡级公路,只好弯弯曲曲地修,才能绕过那里复杂的地形。
  他拍着小红的前车厢盖(她不知道那是不是该叫前车厢盖),似乎是前车厢盖给了他灵感,或者让他做出决定:“明天就去,明天是周六,你可以请一天假的,今年你还没有请过假……”
  “我不知道,可能,我得问问蓉蓉,如果她不用带孩子,就能跟我换班,但是最近她也挺难的,总说孩子发烧……”
  “嘿嘿,别提什么蓉蓉了,你想去吗?你想去的话,这都不是问题,不就是一天不去干活嘛,扣钱就扣钱,”他更用力地拍着前车厢盖,显得说话的口气,比他想要的口气更大,“我们有车了,现在。”他接着说。
  “那……我想一下好吗?要不……好吧。”她绕着小红慢慢走了一圈,本来她以为自己还没法做决定,但是这辆有名字的车,似乎让她自信了,因为她听出自己的口气,也变大了。
  她给蓉蓉发信息,问明天能不能替替她。她称蓉蓉为“亲爱的”——稍后蓉蓉回复的信息里,也同样以“亲爱的”称呼她。她觉得肉麻,有点吧,她并不爱那些姑娘们,但都得这么称呼她们,算是某种约定俗成的规矩,任何地方都有自己的规矩。
  出发后,先走高速公路。高速这一段,他很有把握,已经在地图上研习了多年。不过下了高速,他就不认识路了,先按照路牌指示,左转了两次,后来路面越来越窄,经过了一辆马车后,就再没出现过路牌了。他就请她指指路。
  “亲爱的,可以先说好吗?有件事……”她说。
  尽管无论他答不答应,她都得带路,她从没有拒绝过他,因为他从来也没提出过让她产生一丁点想要拒绝的想法的过分要求。他们就是这么般配的一对。
  她说:“到那里,我们不下车,就在车上看看,好吗?”
  “听你的。”他转头冲她微笑。他右手放下来,捏了捏她的左手,又回到方向盘上。
  “到右转的口子那儿,我告诉你啊。”她说。
  “没问题,我都听你的,肯定不会错,这条道你得记一辈子……”他平视前方,表情严肃。
  “现在是记得的,不过……”她抿了抿嘴唇,咬下唇上几块死皮。从前她在南方,嘴上从来不长死皮。后来到北方,开头三个冬天,连手心都干裂了。裂口沾凉水,就像用力握一把钉子。
  她接着说:“其实我不想记得,记不得最好,忘光光……”她想起那个时候,如果那时候就知道这条路是怎么弯曲怎么延伸出去的,就好了。
  “你还是应该记住的。”他开车的样子她还没那么熟悉,很新鲜,她喜欢他的侧脸、正脸,还有后脑勺。
  她觉得他开得太快了,“太快的话,我可能会错过那个路口。”她说。
  “一点也不快,老婆,你是汽车坐得太少了,私家车,小汽车,当然比公交车快。”他说。可能他的右脚是不由自主用力压了压油门的。她听到“轰”的一声,脑袋一下子向后仰去,直到后脑勺被座椅头枕稳稳抵住。   不过,这感觉真不错,她想。
  他开始表演性地驾驶了。刚刚开车的人是不是都会这么干?轰油门,加速,打方向盘,迅速超过那辆牛车,又反方向打方向盘,回到路中央,在减速带前猛踩刹车,她往前探出去半个身子,随即又被安全带拽回来……连贯的动作,十分流畅,像每天都捏着方向盘的那种人,也许他天生就适合握方向盘。
  他其实常握的是键盘。他是程序员,这比开车更需要头脑,听起来也更高级。不过他不算那种顶尖的,只是最最底层的程序员,他毕业的院校不好,按他自己说的:“其他人都是清华北大出来的。”但他很努力,在一座伟大的摩天大楼里有一个小小的工位,以及一个大大的前景。编程时他总是戴着耳机听“雷鬼”音乐。他给她听过,只是几个音符,就把她吓得尖叫。这跟她心目中理解的音乐完全相反。这也跟她心目中的他,完全相反。他确实有一些方面是她无法了解的,不过那都不算什么,重要的是,他对她好。他很瘦,个子也矮,穿上鞋也不及一米六,体重勉强一百斤。他的同事们,她见过的那几个,都跟他差不多,又瘦又小,一样没什么头发。偶尔,他会做出让她意外的事情来,这种事情里有浪漫的成分,通常能让她打心眼里高兴,比如他为她专门写过一个小程序,如果输入“谁是世界上最漂亮/温柔/可爱的女人”,结果都会出现她的名字。他们刚刚新婚半年,没有自己的房子,她从没奢望在北京有自己的房子,但他们在一套三居室里独立租有一间房,主卧,朝南,在冬天,阳光可以斜斜穿过整间屋子。
  那座村庄最醒目的标志,是两侧各有一座山包,村庄就在两座山包间。华北平原,平地冒出山包,就算矮得像小坟,也很容易找。
  但这条路会骗人,因为路上接连有几个S形急弯,你以为是冲着山包间过去的,到跟前才会发现,乡级公路把你带到了刚好相反的方向。这也是她花了那么长时间才走出来的原因。她总是往离开山包的方向走,好几次都以为自己快要成了。那都是些夜里,实际上这里的夜晚你根本看不清路面。当她远远看见槐树的影子、树下看门人坐的那把破椅子,又闻见秸秆燃烧的熟悉的臭味的时候,她第一反应都以为自己已经走到了其他村庄——她从没去过的某个附近的村庄。夜晚总让人产生幻觉。当她还顾不上欢欣雀跃并用最后的力气跑过去的时候,才在月光中认出那棵槐树、烂椅子、秸秆,还有那只满身长癣的黑狗——正趴在椅子边上睡觉,口水流了一地。黑狗白天总在村口徘徊,曾经冲她发疯般狂叫过……那几次,当然,她都没走出去。
  黑狗也许是看门人的。村庄当然需要一个看门人,以防她这样的女人跑出去。看门人有点傻,她从他的眼神里猜的。但也许他不傻,因为他后来给她指过路,准确说是他教给她一个口诀。她这才知道,按正确的方向走出去的关键,是一个祖传的口诀。當地方言她不是那么懂,但那时她已经能连猜带蒙地,弄懂这个宝贵口诀的秘密。
  他开了两个小时的车了,现在是中午,太阳最高的时候。她担心他有点累,他总是睡得太少,他说公司里所有人都这样,要想让生活更好点儿,加班是最简单的方法,对程序员来说。
  他打开了车上的CD播放器,“不用休息了,我们得赶路啊,我听点歌,提提神就好了。”他说。他只带了一盘CD,当然还是那种吓人的“雷鬼”音乐。不过现在,她装作并不讨厌这种音乐了,因为她爱他,爱就是这样,接受他的一切。仪表盘上全是按钮,小小的指示灯一个个都是椭圆形,像萤火虫的尾巴发出橘黄的微光,连成一串,很漂亮,也复杂,所以她一个按钮都不敢动,怕自己不懂,然后弄出什么不好的状况来。
  下了高速公路,又走了一小段国道,他们给小红加了油。
  在加油站,他差点跟人家打起来。她从没见过他这样子。她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一定要让人家把汽油灌进小红后备厢内那个塑料桶里。她甚至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在后备厢放了个塑料水桶,大号的,跟她用来洗墩布的桶差不多大。她猜可能是带上汽油备用吧。他总是会准备备用品的。他们的毛巾、牙膏、洗发水这些东西,除了常用的,也始终有套没开封的,整整齐齐码在衣柜里层的储物箱内“备用”着。她就没这种好习惯。
  加油站那个工作人员又高又壮,身穿油渍斑斑的天蓝色制服,肚子前几颗可怜的扣子,几乎扣不住。他说着当地方言,就是她能听懂的那种方言。她想这意味着他们离那座村庄已经不远了,“那可不行,不能把汽油加桶里,92号不行,95号也不行,这是犯法的。”
  “没人知道。”他很镇静,一本正经,甚至有点严肃,他跟陌生人说话时就会这样。
  “你说什么?”
  “你加一点儿,没人会知道。”他说。
  工作人员开始冷笑,她觉得那笑声非常吓人,像他知道了他们最大的把柄,然后通过笑声表示“不可思议”“你是傻帽儿”或者“我看不起你”的意思。
  她去拉丈夫的衣角,她悄声说着,算了,算了。
  油箱如果加满的话,汽油该是足够了。不过那村庄那么偏僻,前面是肯定没有加油站了。其实她不记得前面还有没有加油站,五年前她还不关心加油站。现在她会关心了,因为他们有车了。
  他握着拳头,两只手都握紧了,说:“没什么不能加的,我知道。”
  “你小子有毛病吧?还加不加?不加赶紧滚!”那人不知道为什么凶巴巴地。
  “你嘴巴干净点!”他没滚,反倒往前跨了两步,挥起一只拳头,她觉得丈夫是要去揪工作人员的衣服,不过对方太高了,他到底放下了拳头。
  “你搞清楚,这是加油站,加油掏钱,这个,”大个子拔出加油枪,用加油枪指着丈夫的鼻子,“该往哪儿插就往哪儿插,不是你妈的随便乱插的!”
  现在,她丈夫真火了,她还没明白他想干什么的时候,他已经冲着大个子过去了。
  大个子利落地往旁挪了两个小碎步,躲开了他。他直接扑倒在地,嘴里骂着她听不清的脏话。
  “油箱我可是给你加满了,已经,”大个子把加油枪挂回那个机器上,变得温和了不少,“我说兄弟,好了,好了,别怪我,你不能让我干犯法的事儿啊,这可是国家规定的,汽油不能往别的容器里灌,你看那是什么,摄像头嘛,谁敢乱来?这又不是我规定的,你冲我来算什么啊?你说是不是?”   他有点反常吧?离开加油站之后她开始这么想,不过,也是情有可原。
  她自己可能也有点反常,只是自己意识不到——那些反常的事通常就会这样。要不之前有两次,她计划晚上要逃出来的时候,那些人怎么提前就有预感呢?“小婆娘这两天看着就怪,顶不顺眼的,估摸着是想溜,蠢货!”所以那些人才会把她绑回去,用黑色宽胶带把她两脚缠一块儿,进屋后她会被两个男人扔炕上,饿上三四天。“不能再饿了,饿坏了就没用了,生不出孩子了……”一次她昏昏沉沉的时候,听见不知哪家的老人在屋外嘟囔。
  现在,她发现自己不用“口诀”也能找到正确的路了,原来这里发生的一切,五个月零七天里发生的一切,她根本就没忘掉一点儿。到她能看见两座形似乳房的山包的时候,记忆就扑面而来了。她其实也不想记那么清楚。
  深秋的北方农村,路边晾晒着刚从地里拔出来的花生。泥迹斑斑的花生果和叶子,那么多,可想是不值钱的,谁都可以顺手拿走几株。这地方没什么值钱东西,哪家都有这么多花生。他们缺电器、缺钱、缺各种有商标的东西……缺女人,年轻女人,能生孩子的年轻女人……唯独不缺花生。她试过这事儿,偷花生。起初很忐忑,毕竟从小到大就没偷过东西,从小到大什么东西没有还需要偷呢?她是独生女,掌上明珠,父母做餐饮生意,小买卖,但什么也没缺过她。只是那个时候,又饿又冷的那个时候,她必须偷花生。不过,那时她倒不像最开始的时候那么害怕了。她已经知道,更可怕的事情是饿,她就怕饿。她是川菜馆老板的女儿,从来就不需要说“饿”字。所以,走之前偷几株花生又能如何呢?那个时候顾不了那么多。路上她就可以剥花生吃了,这像是一个活下来的办法,她记得她把棉袄罩面扯下来,裹上花生,连带着叶子和泥一块儿,拎著走。后来花生没吃完,扔了,但两手全弄上黑泥,脸上可能也有,但她没镜子,又是夜里,顾不上脸了。五个月零七天里,她就没见过一面镜子。“镜子?有什么用?不要想自杀!”那家的人,都是这样对她说的。
  撕开红色罩面后,剩下的棉袄心子,她直接穿身上,因为真是太冷。棉袄心子是一种奇怪的灰色,陈年老棉花的颜色。不知道多少人穿过,在她之前,棉袄是那家的老太婆在穿,她来之后,老太婆就做了件新棉袄。
  幸好棉袄心子是旧的,灰色能让她在夜里不那么容易被发现。
  “亲爱的……”她说,因为她不愿意把这一路的时间都用来想生花生的味道或者那件破棉袄了,“亲爱的”,她很少这么叫他,不过她很愿意这么叫。
  “嗯?”他心不在焉地哼了一声。他衣领上有刚刚摔倒时弄上的尘土。她想等他停车后得替他拍拍,但现在不行,因为会影响他开车。
  “没事,”她还没想好怎么说,“你没事吧?”
  “我没事。”他短短地笑了一声,有点紧张,可能对路况不熟悉,开车的动作也显得慌乱,“我……”,他又停了一下,汽车颠簸起来,路面坑坑洼洼,“你确定是这条路?”他问。
  “确定,”她说,“亲爱的,你,好好开车,好吗?”
  “我就是在好好开车。”
  “我是说你好好开车,我指路,我们说好的,其他的你不要想了,好吗?”
  “我什么也没想。”
  “你想了,你刚刚还问我,是不是这条路?”
  “我没想,我能想什么呢?”他笑起来,汽车弹了一下,让他的笑声在中途就被噎住了。她猜他现在不是太舒服,但应该也没到难受的程度。
  他说:“再说,想什么都能开车,不影响。”
  听他这么说,她有点着急,说:“我求你了,好好开车吧,我们去一下,我们说好的,去一下,什么也不做,就往回走,好不好?”
  “当然,我答应你了。你还在担心什么?”
  “我,有点担心你。”
  “奇怪,你怎么会担心我?这是我第一次去那儿,我们以前就说好,得走这一趟,不是吗……”
  “你差点跟人打架,刚刚!”她声音大了些。那种奇怪的音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的,可能那张CD放完了。透过没来得及贴膜的车窗,她看见干枯的树枝在半空中勾连,枝干交接处的黑影,是候鸟远飞后废弃的鸟巢。
  “没有——没有——”他放慢语速,“一点小摩擦,男人嘛,常有的事情。”他伸手摸了摸她垂在肩上的马尾,“放心吧,我没事,倒是你……”
  她用眼神求他,想让他把手放回方向盘上去,这样太危险,他这样做之后,她才继续说:“我怎么了?”
  “你没事吗?一点事没有?”
  “我……”她忘了身上还系着安全带,一时竟想站起来,但又被弹簧带子扯回去了。这东西真碍事,不过她也得乖乖系着它。
  “亲爱的,”她重新坐稳,才说,“我知道你也担心我,不过,我想,这么久了,我应该,应该比你想的要好,不是吗?我们现在这么好……”
  他突然捶了一下方向盘,喇叭声真刺耳,她吓了一跳,扭脸看窗外,路边几个人站成一排,像树枝上的麻雀,统统灰头土脸。他们抄着胳臂,扭头盯着汽车看,好像他们根本不认识汽车一样。但她清楚,他们当然认识汽车,他们只是不认识车上的人。在这里,每个人都是熟人,每一家都是亲戚,像拼图游戏,你随便拎出哪片拼图都会牵带出相邻的几片。他们有一种统一的眼神,是专门用来看陌生人的,真是奇怪的一致着的眼神。
  “他妈的,看什么看,”他开车超过了那几个人,轻声骂道,“有时候真生气,真的……”
  “别想了,我都说了别想了,我都不想了。”她很小声地说,有点没底气,连自己都差点听不见的那么小的声音,于是又没必要地补充,“本来好好的,你非要让我想……”
  “我不好,怪我不好……”他开始哄她,像所有那些需要他好好哄哄她的时候一样,但又不太一样,因为,“我想不开啊”,这话一不留神就从他嘴里出来了。
  “他们打你吗?”结婚前,她向他坦诚了五个月零七天的经历,他就这么问过。
  这是她必须做的,亲口说出来,让他知道她的一切。她想过他会无法接受,就像她之前经历的那几个男人一样,他们无一例外,在听她说完那些事后都保持住了迷人的微笑,有的还会说点儿好听的话,安慰她,比如反复说着“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没事了。”   一切也确实过去了,包括说这话的那些男人们,也都过去了。他们不应该被责怪,她想,被拐卖过的女人,自己跑出来,在北京漂着,做着餐饮的工作——这样的女人不该责怪被她吓跑的男人。
  对他也一样。他一开口求婚,她就答应了,因为她以为这不过又是重来一次,结果不会有什么不同——他会在知道那些事后,冷落她一段时间,再找个“性格不合”之类的理由,就能漂亮地果断地毫无负罪感地甩了她。
  她也没法判断那算不算一次真正的求婚。是去年,大风天气,她在自己工作的饭店,跟他吃火锅,不是吃饭时间,店堂只有他们一桌,于是显得更冷。涮羊肉的铜锅烧得很旺,总让她想起南方火锅里的牛油,她想起自己很多年都没有回过南方了。没脸回去。
  她突然就听他说:“天气这么冷,我们,以后要不……一起过吧?”
  “我们本来就一起过啊?”她说。在北京,昂贵的房租让他和她这样的男女都以最快速度开始同居生活,是啊,同居多好,房租减半了,吃饭可以炒两个菜了,下班回家还有人做伴了。
  “我是说……”他吞吞吐吐,“是真的一起过,不是现在这样,是以后都要一直一直一直地一起过……”
  她迅速明白了他在说什么,她可能比他更明白他在说什么,“我想,好的,你是说结婚吗?我们?你在点头吗?好的,天啊,当然……”她没想到自己比他还要语无伦次,她一直是两人中语速更快、话也更密的那一个。
  之后她等了两天,才跟他说了那些事。不是犹豫,而是她舍不得他。或许他会跟前面几个男人不一样?她不是没这么想过,但又不敢真的这么希望,她害怕的还是相似的失望。
  “我操他妈!”那时他还没听她讲完,就開始骂,停都停不下来,他第一次在她面前骂这么多这么脏的话。她想,这次一定不要哭了,以后也再不能想结婚的事情了,因为结果都一样。
  “好吧,又结束了,这次。”她想,但没说出来。
  他后来再也没有像那时那么失态,她当然不会计较他的反应。他还年轻,没经历过什么事,连云淡风轻假装镇定的功夫都还没学会。他值得拥有一个单纯可爱与他一样不谙世事的姑娘,那种姑娘都会穿粉红色连帽衫、白色蓬蓬裙和黑色系带皮鞋——过去她在南方就这么穿。
  骂不出更多的脏话了,他有一阵子没开口,待开口就是问她:“他们打过你吗?打哪儿了?”
  她没反应过来,他的思路貌似跟前面那些被她吓跑的男人有些不一样。他连问了好几遍:“他们打过你吗?”
  “我……”她半信半疑地说着自己都没那么相信的话,“没有吧,我想。”
  “我不信!”他松开她,“真的没有?电视上都演过,那些买卖人口的都是禽兽。”
  她就哭了,真是忍不住,那些人确实都是禽兽,不过村庄里的老人还会偷偷给她吃的,哦,还有小红,那个胖姑娘,给过她一块威化饼干。
  她告诉他,她其实不记得那些打骂了,家常便饭一样的嘛,谁会记得家常便饭?记得最深的是饿,没饭吃……
  “所以我这几年一直在饭店工作,饭店管饭,再也饿不着……”她又笑了,她想,看来自己都学会自嘲了。不过她脸上还挂着眼泪没擦。于是她又哭又笑。
  “我肯定不会让你饿着。”他说,“我一定要带你去那个地方!收拾那些禽兽。我们要张牙舞爪地去,不,不对,要轰轰烈烈地去,也不对……反正,要去一趟……”
  她以为他不过说说而已,男人在关键时刻的豪言壮语,都是当不得真的。没想到他从来就把一切当真,没想到他真的开始准备买车,没想到他们真的会有去那里的一天。所以,她把他的豪言壮语也重复了一遍。“操他妈,可是你爱上她了啊,”他在涮铜锅的那边自言自语,“可是你爱她啊……”锅中升起的水蒸气缓缓上升,在他们的头顶上方就开始回旋,不安地飘来荡去。
  他摘下眼镜,挤着小眼睛,撩起桌布一角狠狠地擦着小小的镜片。
  他们貌似迷路了。她好像记得那条路,又好像不记得。
  “等到看见那些槐树,我就能知道我们走得对不对了。”她向他解释着,以免他开始着急,他有时候性子会挺急的。
  有一次他来饭店找她,几个吃饭的人正好开着她的玩笑,拿烧饼和她的胸部做比较,他就急了,走过去拍桌子,掀翻了一个小盘子,盘子碎了,他赔了钱,但他拒绝赔礼道歉。她向顾客道了歉,多送了份果盘,那几人不情不愿地买单,抹去了小票上的零头。
  “我们应该停下来,找个人问问路。”他说,“破地方的人都死光了吗?”她还以为他又要开始骂人了,但没有。
  她说:“大方向肯定没错,我打死都认得那两个山头,真的,就是好像房子比以前多了些,还有这些地都是荒的,以前不是荒地……”
  “前面好像有个小卖部。”
  “没有吧?哪里?我怎么没看见?”
  “开过去就知道了,我见到‘小卖部’几个字了,没事,我们就过去,问问路也好。”
  他说得没错,绕过门前站了头灰驴的人家,真的出现了一家小卖部,尽管只是一个小小的窗口,眼见得店内空间也该很小,他让她留在车上,他下车去问。她同意了,留在车上看他走进去,他的背影小得可怜。店内黑乎乎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这里似乎除了那几户新盖的房子和那头驴,见不到一个人影,像荒废了很长时间。
  他很快就出来了,手里拎着些东西,她不知道他买了什么,可能是吃的,她想,他总是给她买吃的东西,好在她再怎么吃也没变胖,是胖了一点点儿,但在他和她都能接受的程度内。
  他没把东西给她,而是打开后备厢把东西放进去了。
  “你记得没错,就是这条路,再走一段就到了,”他上车,启动车辆,说,“是变样子了,难怪你觉得看着不像,那个老板说的。”
  “是吗?也该变样了,五年了都。”她说。
  “没什么人了,主要是,这地方快没了。”
  她没接话,那些零星的人影在脑子里拥挤不堪:老迈的那几个,该早就入土了吧;年轻点儿的,该出去打工的;孩子们呢?不,不要有孩子生下来,如果有了小孩,他们的母亲就逃不了了……   她闭上眼睛,竭力让自己不去想那些面孔,这是她五年来学会的最有用的技能,她可以想好吃的,想漂亮衣服,想手机游戏,想综艺节目,可以想毛肚在麻辣牛油火锅底料里滚上七八下夹出来在蒜泥香油里过一遍,想黑森林蛋糕上的巧克力碎皮在室温下慢慢融化成巧克力酱,想一瓢热油淋上二荆条辣椒那“刺啦”的一声儿……反正她可以想这世界上活色生香的一切。
  她睁开眼睛的时候,正好看见那棵槐树,惊讶地发现这树竟然一点没变。
  他就把车停在树下,这里是村口,也是道路的尽头。
  “然后呢,怎么走?”他慢慢往村里开,路面只容一辆车经过,路两旁的枯枝扫过汽车窗户。他得让汽车避开路旁的杂物。
  “绕一圈,就出来了。”她用手画了个半圆。
  “那家怎么走?”他说。
  “不,我们不去那家,”她深呼吸,接着说,“不专门去那家。”
  “要去的,我就是冲那家去的。”他摁了下车喇叭,“怎么见不到人?”
  “你别摁,嗯,就不去了吧,”她有种不好的感觉,“我,我不记得是哪家了……”
  “不记得?怎么会不记得呢?”
  “就是不记得了。”
  “我再往前开开,也许到门口你就想起来了呢。”他往右边的岔路转过去了。
  “都没什么区别。”她小声说,怕惹怒了他,他似乎仍在加油站小小摩擦带来的沮丧中。
  “也是,破房子,都没什么区别……”道路越走越窄,他只能往后倒车,退出来。
  “别往里面走了,我们就走大路,绕一圈,就出来,好不好?”她说。
  他专心致志倒车,这不是容易的事。
  总算退出小道,他干脆停车,熄了火,两手捧着她的手,把她的手焐得很热,他说:“你别怕,没什么好怕的。”
  “我不是怕。”她摇着头。
  “你没告他们,那会儿,你说不就是因为怕吗?怕他们报复?”他说。
  “那是那个时候,现在我不怕。”她没说谎,她现在感觉什么也不怕。
  他愣了下,似乎不明白她的话。然后他开门,下了车。
  她从后视镜看见他走到汽车后头,打开后备厢,拿了些东西。后备厢关上,砰的一下。她打了个激灵。
  她以为他会把东西递给她,但没有,他绕到车前。她透过挡风玻璃看他。
  挡风玻璃小小的曲面,让她觉得自己正在看一部电影,他是唯一的演员。
  他从白色塑料袋里拎出一个金属桶,像一桶奶粉。
  她大声问,这是什么?
  他没听见。她看见他把塑料袋扔到路边,踢了两脚。
  她打开车窗,探出头去,又问了一遍,你拿着什么?
  “油漆——”他大声答。
  “什么?”
  “油漆。”
  “什么油漆?”
  “红的。”
  她不明白,他拿一桶油漆做什么?他看上去有点兴奋了,像他写完一个漫长的程序,即将按下运行键的时刻的那种样子。
  她又问,你要干吗?这次他没答,他忙着打开桶盖。
  她干脆也下车,走到他身边。她想现在自己跟他一起站在电影画面里了。
  “正好,帮我拿着,我来打开它。”他让她抱着油漆。她喜欢红色。
  “你要做什么?”她问。
  “我要给那家人泼油漆。”他说。
  “什么?为什么?”
  “因为加油站那人不给我汽油!我本来要泼汽油的,我本来要烧了他们的……”
  油漆桶差点掉地上,还好她没松手,“不要,天啊,原来你是想这么干,危险……”
  他弄开了盖子,油漆洒了些出来,滴在她红羽绒服的前襟上。
  “给我吧,该死,弄你衣服上了,来,给我,你去好好看着就行……”他接过油漆桶。
  她想劝他,但什么也没说,毕竟桶里不是汽油。
  他指着离他们最近的一间小破房子问她:“是这间吗?”她摇头。
  他又走了两步,指着下一间问她同样的问题,她也跟着走了两步,然后摇头。
  他接着往前走过去,指着每一间房子这样问她,她接着跟他走过去,接着摇头。
  后来,她不摇头了,她拉了拉他的胳臂,示意让他往回走,她说自己有点冷。
  他没再坚持,犹豫着跟她往回走了几步。
  她说:“泼哪家都一样,泼吧!如果你想这么干……”
  他迟疑了一下,单手拎着油漆,让桶慢慢倾斜。
  他们往汽车的方向走。远远看过去,他们的车红得耀眼,仿佛项链上的红宝石挂坠。
  紅油漆滴了出来,不浓稠,像清汤寡水的粥。
  他把红油漆滴了一路,淋淋漓漓。最后还剩了些,不那么容易滴出来了。他看了一眼桶里,紧接着,他把油漆桶狠狠一甩,动作像在抛掷很重的什么东西。金属桶飞出去了,剩下的油漆,在半空就甩了出来。
  瞬间,她看见好几家的窗户上,都溅上了红色的点儿,看起来真有些恐怖。油漆桶砸在一面墙上,落在一堆垃圾上,她想起来这是他们扔垃圾的地方。“哐啷”的声响,惊起了一阵子狗叫。那只长癣的黑狗,也早该死了吧?
  他现在可以拉她的手了。他们一起不慌不忙向汽车走去。她闻见垃圾堆的臭味,还有一些油漆味。有杂乱的声音隐约传来。很远的路上,依稀能看见几个深色人影。
  她忽然想起他们在拍婚纱照的夏天,她扶着他的肩头,向后微微翘起一只小腿,白裙子落在小腿肚上,一阵酥痒。他半蹲着,这样他脑袋的位置就刚好卡在她的胸部以下。“这姿势好难。”他笑道。她也这么说,不过,他们都坚持住了。只是她的笑容有些僵硬。摄影师不停要求他们大笑,“露出牙齿那种笑,还不够,再笑。”她那时才知道原来一直笑是这么难的事。
  “你再笑得狠一些就好了。”后来看照片的时候,他这么评价。
  “不敢笑那么狠啊。”她说,“怕脸上的肉都变形,很难看。”
  “怎么会?”
  “是吗,其实我平时都不敢笑太狠。”她说。
  “为什么?”
  “因为现在我一定走了大运,怕笑得太狠了,好运气随时会用光。”
  走到小红跟前,她回头看了看,路边洒下的红油漆,仿佛一条弯曲的血管。不过,这跟她都没什么关系了。
  “我好像已经不恨了……”她想,是啊,怎么就不恨了呢?不过刚刚他什么也没问,她也就没说。她知道,也许是因为现在,比起她自己,她有了更想守护的。
  回到车上,她重新插上安全带插口。黑色弹簧带勒上她蓬松的红色羽绒服。黄昏,有金色夕阳低斜着,照进车内,一天中最温暖与暧昧的时刻。
  她两手就按在安全带勒住的地方,按在那里,很久也没松开,仿佛肚子里有座小小的神龛——肚子里确实有个小生命。
  那个小东西,让她全身都暖和起来了,她也闻不见垃圾的腐臭了,现在,她闻见的是新车的皮革气息,是春天里那种生根发芽的味道。
  驾驶座那侧的车门敞开着,他握着车门把手,像要关门,又像是开门,他来回拉动车门,仿佛难以做出某个决定。
  时间是下午五点,他觉得自己似乎站在一个巨大的门槛上,既无法通过,也无法回头。
  责任编辑 孟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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