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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神之,是唐高宗、武则天时期的朝廷重臣,官任宰相。垂拱三年(687)被人诬告接受契丹别部首领、归诚州都督孙万荣重金,另外和朝廷同僚、大臣许敬宗之妾有私情,武则天特命地方刺史王本立推鞫其事。以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对大臣立案,更何况又有武则天的旨令,本应该引起当事者的重视。此时的武则天禀承唐高宗遗诏亲政,临朝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