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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指在高等教育活动中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组织运行方式。它有宏观和微观之分,即宏观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也就是政府、社会与高校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组织运行方式)和微观的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通常情况下,宏观体制和微观体制相互依存,宏观管理是建立微观管理的前提,微观管理是实现宏观管理的保证。
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权力的分配,即集权和分权的交替出现。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经济体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高教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本上局限于高校隶属关系的调整。中央向地方下放权力往往是放了又收,收了又放,反反复复。改革开放后,高教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趋势是不断分权。就高校内部管理体制而言,定位于在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虽已渐成熟,但面对市场经济的挑战,其弊端日益突出,严重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1)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层面:政府对高校的管理理念陈旧,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办学主体单一;(2)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层面:学校领导自主权的“外控”,党政权力的扩张和难监督,党、政、学关系未能得到有效理顺,学校内部管理缺乏竞争机制,人事管理体制落后,教学改革滞后等。因此,我们必须做出以下调整:
改革必须遵循教育规律。经济规律和政治规律不能代替教育规律,经营企业或者政府机构的方式未必能管理高校。高等教育作为文化社会中一个子系统,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要适应外部经济与政治的发展,必须以不破坏教育自身的秩序为基础和前提。
改革必须与时代发展趋势同步。高等教育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核心问题。建国以来,因为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我国高等教育落后于时代发展的趋势与要求,走了不少弯路和错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紧随时代发展步伐,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使得高校各项事业顺畅进行。
改革必须循序渐进,全面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配套改革,循序渐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教管理体制改革改变过去的那种统一行动,一哄而起,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渐进式推进。在有序的前提下,改革从整体着眼,对全国高等学校的结构和布局进行优化;从整体上整合学校、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而非仅限于一个或几个学校的上收和下放,从这个部门到那个部门的问题;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将高教管理体制改革与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等结合起来,一举数得。
改革必须以协调政府与大学的关系为主要内容。在我国,高等学校在传统上是依附或隶属于政府的。在处理政府与大学的关系上要协调好三个方面:一要同时扩大双方活动的权利,使两者都能充分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尽量在改革中防止教育资源的流失;二要改变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即从直接管理变为引导、服务、协调和监督,在宏观调控的前提下给予大学更多的自主权,同时要增强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三要完善政府调控的方式,充分利用行政命令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协调高等教育的发展。
改革必须把依法治教作为工作重点。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制建设要加强,首先要加强高等教育的立法工作,同时要确保高等教育的各项法律不能互相重复、矛盾和冲突;其次,要加强高等教育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养。这是保证教育领域的法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最后,要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教育工作者和其他公民的法律意识,使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改革必须在培养优秀的师资队伍时兼顾培养专业化的高校管理干部。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化的社会人才质量的要求,除了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外,还必须培养一批真正懂得教育、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化管理干部。大学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高质量的创新人才的培养,关键在教师。有了专业化的管理梯队,才能改善大学制度环境,建立高素质、高水平教师队伍,提高大学办学水平,保障大学教育质量。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权力的分配,即集权和分权的交替出现。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经济体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高教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本上局限于高校隶属关系的调整。中央向地方下放权力往往是放了又收,收了又放,反反复复。改革开放后,高教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趋势是不断分权。就高校内部管理体制而言,定位于在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虽已渐成熟,但面对市场经济的挑战,其弊端日益突出,严重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1)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层面:政府对高校的管理理念陈旧,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办学主体单一;(2)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层面:学校领导自主权的“外控”,党政权力的扩张和难监督,党、政、学关系未能得到有效理顺,学校内部管理缺乏竞争机制,人事管理体制落后,教学改革滞后等。因此,我们必须做出以下调整:
改革必须遵循教育规律。经济规律和政治规律不能代替教育规律,经营企业或者政府机构的方式未必能管理高校。高等教育作为文化社会中一个子系统,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要适应外部经济与政治的发展,必须以不破坏教育自身的秩序为基础和前提。
改革必须与时代发展趋势同步。高等教育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核心问题。建国以来,因为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我国高等教育落后于时代发展的趋势与要求,走了不少弯路和错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紧随时代发展步伐,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使得高校各项事业顺畅进行。
改革必须循序渐进,全面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配套改革,循序渐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教管理体制改革改变过去的那种统一行动,一哄而起,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渐进式推进。在有序的前提下,改革从整体着眼,对全国高等学校的结构和布局进行优化;从整体上整合学校、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而非仅限于一个或几个学校的上收和下放,从这个部门到那个部门的问题;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将高教管理体制改革与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等结合起来,一举数得。
改革必须以协调政府与大学的关系为主要内容。在我国,高等学校在传统上是依附或隶属于政府的。在处理政府与大学的关系上要协调好三个方面:一要同时扩大双方活动的权利,使两者都能充分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尽量在改革中防止教育资源的流失;二要改变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即从直接管理变为引导、服务、协调和监督,在宏观调控的前提下给予大学更多的自主权,同时要增强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三要完善政府调控的方式,充分利用行政命令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协调高等教育的发展。
改革必须把依法治教作为工作重点。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制建设要加强,首先要加强高等教育的立法工作,同时要确保高等教育的各项法律不能互相重复、矛盾和冲突;其次,要加强高等教育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养。这是保证教育领域的法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最后,要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教育工作者和其他公民的法律意识,使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改革必须在培养优秀的师资队伍时兼顾培养专业化的高校管理干部。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化的社会人才质量的要求,除了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外,还必须培养一批真正懂得教育、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化管理干部。大学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高质量的创新人才的培养,关键在教师。有了专业化的管理梯队,才能改善大学制度环境,建立高素质、高水平教师队伍,提高大学办学水平,保障大学教育质量。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