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3年5月19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实施,2004年6月1日《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实施,此后,各地大多数国有企业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有力地推进和加强了企业法制建设。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认识不足,企业法制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作者根据《暂行条例》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以“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保障国企的健康发展”为题就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的意义,设立企业法律顾问的必要性,企业法律顾问和律师的区别,企业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