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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企业社会责任与盈利性的关系一直是一个非常有挑战性的话题。围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否会与获取利润这个主要目标相矛盾”这个问题,相信正方和反方都有充分的论点和论据。这也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外界对于企业应该追求的目标、应当承担的责任的定义和期待都在不断发展变化。
以欧盟商会CEO Talks系列活动的对话为契机,《WTO经济导刊》副社长殷格非与斯堪尼亚中国执行董事何墨池对这个话题进行深入探讨,在进一步增强CSR与盈利性之间的辩证关系认识的同时,也为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提供了方案和实践路径。
《WTO经济导刊》:社会责任在中国经过1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也有观点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增加成本,与企业盈利的目的相矛盾。斯堪尼亚作为一家在可持续发展领域享有声誉的公司,如何理解企业社会责任与盈利性之间的关系?
何墨池:CSR与盈利性其实在很多情况下是统一的,比如在斯堪尼亚我们保证卡车的每一台发动机都使用最少的能源,通过为客户减少能源成本而获得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从而实现经济价值和环境价值的统一。当然CSR与盈利性也有不一致的时候,在斯堪尼亚就体现在如果公司投入资源减少二氧化氮或颗粒物等的排放,就无法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
《WTO经济导刊》:在这种不一致的情况下,企业该如何处理企业社会责任与盈利性之间的矛盾呢?
何墨池:还以卡车的排放为例,一种情况是政府出台对于其他排放物的标准和要求,我们本着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势必会利用技术手段使排放物符合排放要求。如果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如果我们公司所有的员工都认为为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自主地控制排放物,那么我们也会在这样的价值观的指导下处理好两者的矛盾。员工的价值观会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也会由此决定公司的价值观。
《WTO经济导刊》: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社会对企业行为的要求和期待发生变化,进而影响了员工和企业的价值观,这时即使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约束,企业会体现出更高的道德追求。比如,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对公司价值观的影响也是如此?
何墨池:的确如此。还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很多欧洲公司在中国投资建厂的时候,会面临是否根据欧洲标准来设计工厂的问题,这也体现了社会责任与盈利性之间的矛盾。短期来看,按照中国标准的确能获取更多的利润,但是长期来看,按照欧洲标准可能会对公司的发展更为有利。因为5-10年后,中国也会逐渐达到欧洲标准,那时就无需再改建工厂,同时按照欧洲标准设计的工厂能够减少运营成本,还能贡献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体现公司具有CSR思想的价值观,同时也是公司战略选择。
《WTO经济导刊》:其实从CSR的起源来说,正是因为过去社会都认为企业天生的职责是赚钱,企业也持有只为股东负责的价值观,甚至急功近利,才出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
何墨池:是的,我一直认为价值观是人和企业行为的先导,价值观决定一切。在斯堪尼亚,我们有三个核心价值观,即“客户为先、质量、尊重个体”(Client First, Quality, Respect for Individuals)。基于这样的核心价值观,我们才能确保为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可持续价值。
《WTO经济导刊》:这三个核心价值观听上去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CSR理念,我们如何理解斯堪尼亚的核心价值观与CSR之间的关系?
何墨池:“客户为先”的内涵在于发挥斯堪尼亚价值链的优势为客户的价值创造活动服务,让客户、客户的客户获得成功,这是我们和客户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尊重个体”体现斯堪尼亚对待包括车辆驾驶员在内的全球所有员工的理念,不管在瑞典、中国还是在刚果,不管处于什么职位,我们都用同等的方式来对待,一视同仁。我们对于“质量”的理解除了产品的优质外,还体现在消除一切浪费、包括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损失,因为这些浪费都悖离可持续发展原则。
《WTO经济导刊》:我也看到你们的年度报告概览中,也专门列出了为客户、员工、供应商、业主和社区等利益相关方创造的价值,是不是公司价值观的一个反映?
何墨池:是的。斯堪尼亚的核心价值观既决定了我们的公司文化,是我们经营发展和管理方法的基础,同时紧密相连的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也指导我们所有的行动和为斯堪尼亚的利益相关方创造价值。公司的所有员工都要了解如何运用公司的价值观。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在决策环节,不管你在组织的什么位置,如何让你的决策是安全的而且是高效的,我们看的第一项就是这个决策如何影响环境,员工的健康;第二项是看如何影响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第三项是看如何影响我们的交付时间,最后是看如何影响我们的成本。
《WTO经济导刊》:那么,这些价值观如何从整体上融入企业的日常管理运营呢?
何墨池:在明确价值观的基础上,斯堪尼亚以价值观为基石,在原则、工作标准和工作结果管理逻辑中以贯之。对于斯堪尼亚的管理体系来说,有两个重要的原则,一个是“保证个人工序的品质”(Right from me),即每个人都是价值链的一员,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必须把质量过关的中间产品交到下一道工序中,否则必定会导致浪费和低效;另一个是“需求驱动的输出”(Demand-driven output),即杜绝因库存而产生的资源浪费;贯穿价值链的另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持续改善”(Continues improvement),即从正面和负面的偏差中持续学习和改善,小的改善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产生质变和大的变化。
《WTO经济导刊》:如此看来,斯堪尼亚运用这个原则短期看来似乎会花费更多的成本,与盈利性相矛盾,但长期来看,确实对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也就是说能够保证社会责任与盈利性的长期一致。
何墨池:正是这样,我们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决策程序上的优先顺序最节省成本,也最能够为客户提供价值。所谓的盈利性只是执行原则和方法的结果。如果我们不能得到期待中的结果,我们会思考是否是方法出了问题?如果方法没有问题,就是原则出了问题?但是我们的价值观是亘古不变的。别人能看得到我们的方法和结果,但其实在看不到的地方是我们的原则和价值观在进行引导。因此,具有CSR思想的价值观能够平衡社会责任和盈利性之间的矛盾,但这种平衡,并不是牺牲盈利性,而是用更长远的眼光来看待盈利性。
以欧盟商会CEO Talks系列活动的对话为契机,《WTO经济导刊》副社长殷格非与斯堪尼亚中国执行董事何墨池对这个话题进行深入探讨,在进一步增强CSR与盈利性之间的辩证关系认识的同时,也为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提供了方案和实践路径。
《WTO经济导刊》:社会责任在中国经过1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也有观点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增加成本,与企业盈利的目的相矛盾。斯堪尼亚作为一家在可持续发展领域享有声誉的公司,如何理解企业社会责任与盈利性之间的关系?
何墨池:CSR与盈利性其实在很多情况下是统一的,比如在斯堪尼亚我们保证卡车的每一台发动机都使用最少的能源,通过为客户减少能源成本而获得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从而实现经济价值和环境价值的统一。当然CSR与盈利性也有不一致的时候,在斯堪尼亚就体现在如果公司投入资源减少二氧化氮或颗粒物等的排放,就无法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
《WTO经济导刊》:在这种不一致的情况下,企业该如何处理企业社会责任与盈利性之间的矛盾呢?
何墨池:还以卡车的排放为例,一种情况是政府出台对于其他排放物的标准和要求,我们本着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势必会利用技术手段使排放物符合排放要求。如果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如果我们公司所有的员工都认为为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自主地控制排放物,那么我们也会在这样的价值观的指导下处理好两者的矛盾。员工的价值观会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也会由此决定公司的价值观。
《WTO经济导刊》: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社会对企业行为的要求和期待发生变化,进而影响了员工和企业的价值观,这时即使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约束,企业会体现出更高的道德追求。比如,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对公司价值观的影响也是如此?
何墨池:的确如此。还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很多欧洲公司在中国投资建厂的时候,会面临是否根据欧洲标准来设计工厂的问题,这也体现了社会责任与盈利性之间的矛盾。短期来看,按照中国标准的确能获取更多的利润,但是长期来看,按照欧洲标准可能会对公司的发展更为有利。因为5-10年后,中国也会逐渐达到欧洲标准,那时就无需再改建工厂,同时按照欧洲标准设计的工厂能够减少运营成本,还能贡献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体现公司具有CSR思想的价值观,同时也是公司战略选择。
《WTO经济导刊》:其实从CSR的起源来说,正是因为过去社会都认为企业天生的职责是赚钱,企业也持有只为股东负责的价值观,甚至急功近利,才出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
何墨池:是的,我一直认为价值观是人和企业行为的先导,价值观决定一切。在斯堪尼亚,我们有三个核心价值观,即“客户为先、质量、尊重个体”(Client First, Quality, Respect for Individuals)。基于这样的核心价值观,我们才能确保为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可持续价值。
《WTO经济导刊》:这三个核心价值观听上去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CSR理念,我们如何理解斯堪尼亚的核心价值观与CSR之间的关系?
何墨池:“客户为先”的内涵在于发挥斯堪尼亚价值链的优势为客户的价值创造活动服务,让客户、客户的客户获得成功,这是我们和客户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尊重个体”体现斯堪尼亚对待包括车辆驾驶员在内的全球所有员工的理念,不管在瑞典、中国还是在刚果,不管处于什么职位,我们都用同等的方式来对待,一视同仁。我们对于“质量”的理解除了产品的优质外,还体现在消除一切浪费、包括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损失,因为这些浪费都悖离可持续发展原则。
《WTO经济导刊》:我也看到你们的年度报告概览中,也专门列出了为客户、员工、供应商、业主和社区等利益相关方创造的价值,是不是公司价值观的一个反映?
何墨池:是的。斯堪尼亚的核心价值观既决定了我们的公司文化,是我们经营发展和管理方法的基础,同时紧密相连的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也指导我们所有的行动和为斯堪尼亚的利益相关方创造价值。公司的所有员工都要了解如何运用公司的价值观。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在决策环节,不管你在组织的什么位置,如何让你的决策是安全的而且是高效的,我们看的第一项就是这个决策如何影响环境,员工的健康;第二项是看如何影响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第三项是看如何影响我们的交付时间,最后是看如何影响我们的成本。
《WTO经济导刊》:那么,这些价值观如何从整体上融入企业的日常管理运营呢?
何墨池:在明确价值观的基础上,斯堪尼亚以价值观为基石,在原则、工作标准和工作结果管理逻辑中以贯之。对于斯堪尼亚的管理体系来说,有两个重要的原则,一个是“保证个人工序的品质”(Right from me),即每个人都是价值链的一员,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必须把质量过关的中间产品交到下一道工序中,否则必定会导致浪费和低效;另一个是“需求驱动的输出”(Demand-driven output),即杜绝因库存而产生的资源浪费;贯穿价值链的另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持续改善”(Continues improvement),即从正面和负面的偏差中持续学习和改善,小的改善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产生质变和大的变化。
《WTO经济导刊》:如此看来,斯堪尼亚运用这个原则短期看来似乎会花费更多的成本,与盈利性相矛盾,但长期来看,确实对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也就是说能够保证社会责任与盈利性的长期一致。
何墨池:正是这样,我们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决策程序上的优先顺序最节省成本,也最能够为客户提供价值。所谓的盈利性只是执行原则和方法的结果。如果我们不能得到期待中的结果,我们会思考是否是方法出了问题?如果方法没有问题,就是原则出了问题?但是我们的价值观是亘古不变的。别人能看得到我们的方法和结果,但其实在看不到的地方是我们的原则和价值观在进行引导。因此,具有CSR思想的价值观能够平衡社会责任和盈利性之间的矛盾,但这种平衡,并不是牺牲盈利性,而是用更长远的眼光来看待盈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