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预算公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也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2014年修改后的预算法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也提出将上海建成全国财政透明度最高的地区的目标。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监督项目。
9月27日下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本市预算公开情况的报告》。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了审议意见,有关代表提出了建议,犹如大珠小珠落玉盘,目的是让预算公开的“盘子”更为“通体透亮”。
潘志纯(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第一,预算公开是预算法的核心制度和关键内容。中央和市委都提出了非常明确的目标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也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本市预算公开的监督工作提出许多具体的要求。第二,本市预算公开工作在不断结合上海实际,积极推进预算公开的规范化、便利化、机制化等方面总体走到了全国前列,但与中央的要求、与建成全国财政透明度最高的地区还有距离。
建议:一、预算公开的意识需要不断强化,避免财政部门唱“独角戏”。二、预算公开的内容还要不断完善。逐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细化、充实预算公开项目的内容。三、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体制机制要不断提高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有序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进一步增强预算信息的可读性。四、要进一步重视对预算公开相关信息反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杜悦妹(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列为重点监督项目,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及时开展调研,形成了调研简报,报送市委。
调研中我们看到上海市的预算公开工作扎实有序,上海在财政部的考核当中稳步前进,名列前茅。但在调研中有关方面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从落实横向到边(将预算信息公开从预算主管部门拓展到所属各预算单位)的要求来看,市本级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从落实纵向到底(推动预算公开向区镇两级政府和所属的预算单位延伸)的要求来看,各区、乡镇之间预算公开的水平参差不齐。
建议:一、市政府要研究制定上海市政府预算公开实施的细则,要按照财政部“谁分配谁公开” “资金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落实市级专项资金的公开责任。二、市级层面要加大对区镇两级政府预算公开的指导,通过预算公开来促进全市财政分配方式的改革。
徐建民(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
第一,公开决算时同步公开本部门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并选择至少三个重点项目公开其绩效评价报告。其中有三个问题值得研究:一是绩效评价主体。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但在执行中比较多的是依赖预算部门评价,怎么强化财政部门评价值得研究。二是公开程度。目前,公开预算时同步公开部门绩效目标工作推进得较好,但在选择至少三个重点项目公开其绩效评价报告问题上还需要研究和改进。三是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及奖惩和问责,目前多半仅由审计替代完成,需重视并改进此项工作。
第二,涉及重要民生、社会关注较高的重点项目,要通过评价报告方式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楊佳瑛(市人大副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主任〉、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一是建议进一步公开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的情况。一些代表提出希望了解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比如专项资金投入项目的结余结转情况,以及收回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建议财政部门能逐步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的评价同步向代表公开。
二是建议做好预算报告的解释和解读工作。如,有代表提出希望以下情况能有相关说明:跟去年相比,今年国有资本预算的收入下降原因。
三是建议向代表公开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情况。这两年财政部门按照先定中期财政规划,后编年度预算的原则,每年都提前编制了中期的财政规划,逐步将年度的预算纳入了中期的财政规划框架里,这也是本市预算管理改革的重点。很多代表希望能够对三年滚动的财政规划的编制情况有所了解,特别关注已经编制完成的2017年到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的情况,还有正在准备编制的2018年到2020年的中期财政规划相关情况。
沈志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
对预算的公开方式在便民和创新方面,怎样可以让市民“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有以下建议:
一是“找得到”。预算公开有了统一的查看平台,但这个平台怎么进一步优化,包括栏目的设置、搜索功能的强化以及信息的永久保留等要怎样才能更便于公众下载、查询和监督,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是“看得懂”。预算是非常专业的工作,在预算公开标准化方面要统一,同时在标准化模式上还要进行一些解读,比如对推送预算报告的解读,对一些专业名词的解释等,让社会大众“看得懂”预算信息。
三是“能监督”。怎么样主动回应社会的关切,把群众意见反馈到平台上让大家找得到,以及拓宽反馈的渠道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升。
李鸣(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
一、推进实时预算监督。针对实时动态数据与静态结算数据之间的技术差异问题,建议相关部门以专项资金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网上相应数据连接和工作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预算调整及公开机制。重大工程项目工期较长,在实际过程中预算往往会作出相应调整。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利于项目如期推进的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工作机制,同时注重在网上实时披露预算调整后的动态信息。
三、建议逐步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资金评价向相关专项政策绩效资金评估拓展的机制,深化预算公开。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议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专项政策绩效评估工作机制,努力扩大预算公开对促进各方面工作所产生的叠加效应。
徐季平(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一、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目前预算公开仍存在财政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建议进一步增强所有政府部门的主体意识。在职责上将预算公开作为基本职能和分内工作的一部分,在制度建设上要明确分工。
二、由“有所保留”向“完整公开”转变。预算公开要求做到全面完整地公开,一些部门出于工作原因仍存在“打包”后公开等现象。建议从规则制度、软件开发和管理监督层面着手来解决这些问题。
三、兼顾专业性与普及性。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研究,设计具有可读性的分类和科目、具有普及性的图标、具有通俗性的内容说明,让老百姓能够积极参与,深入了解,建言献策。
洪 垒(市人大代表):
一、进一步明确预算公开的主体。目前,一些部门对专项资金和接受转移支付的公开主体仍不是很明确。建议按照“谁分配谁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的主体,并提高预算公开主体的责任意识。
二、尽快梳理、修订与预算公开有关的法规。建议根据“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三、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建议依法依规尽可能多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重大项目绩效以及政府资金所投项目信息,以提高预算透明度。
四、进一步在预算公开的方式上做到集中和统一。建议将各区及乡镇的预算公开信息集中在一个网站上反映,一方面可以统一预算公开的格式,便于考核,另一方面便于公众及时有效地监督。
五、加大对预算公开的宣传力度。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广泛参与。
(孙鑫、卢慧萍、张楠整理)
9月27日下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本市预算公开情况的报告》。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了审议意见,有关代表提出了建议,犹如大珠小珠落玉盘,目的是让预算公开的“盘子”更为“通体透亮”。
潘志纯(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第一,预算公开是预算法的核心制度和关键内容。中央和市委都提出了非常明确的目标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也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本市预算公开的监督工作提出许多具体的要求。第二,本市预算公开工作在不断结合上海实际,积极推进预算公开的规范化、便利化、机制化等方面总体走到了全国前列,但与中央的要求、与建成全国财政透明度最高的地区还有距离。
建议:一、预算公开的意识需要不断强化,避免财政部门唱“独角戏”。二、预算公开的内容还要不断完善。逐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细化、充实预算公开项目的内容。三、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体制机制要不断提高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有序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进一步增强预算信息的可读性。四、要进一步重视对预算公开相关信息反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杜悦妹(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列为重点监督项目,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及时开展调研,形成了调研简报,报送市委。
调研中我们看到上海市的预算公开工作扎实有序,上海在财政部的考核当中稳步前进,名列前茅。但在调研中有关方面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从落实横向到边(将预算信息公开从预算主管部门拓展到所属各预算单位)的要求来看,市本级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从落实纵向到底(推动预算公开向区镇两级政府和所属的预算单位延伸)的要求来看,各区、乡镇之间预算公开的水平参差不齐。
建议:一、市政府要研究制定上海市政府预算公开实施的细则,要按照财政部“谁分配谁公开” “资金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落实市级专项资金的公开责任。二、市级层面要加大对区镇两级政府预算公开的指导,通过预算公开来促进全市财政分配方式的改革。
徐建民(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
第一,公开决算时同步公开本部门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并选择至少三个重点项目公开其绩效评价报告。其中有三个问题值得研究:一是绩效评价主体。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但在执行中比较多的是依赖预算部门评价,怎么强化财政部门评价值得研究。二是公开程度。目前,公开预算时同步公开部门绩效目标工作推进得较好,但在选择至少三个重点项目公开其绩效评价报告问题上还需要研究和改进。三是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及奖惩和问责,目前多半仅由审计替代完成,需重视并改进此项工作。
第二,涉及重要民生、社会关注较高的重点项目,要通过评价报告方式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楊佳瑛(市人大副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主任〉、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一是建议进一步公开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的情况。一些代表提出希望了解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比如专项资金投入项目的结余结转情况,以及收回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建议财政部门能逐步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的评价同步向代表公开。
二是建议做好预算报告的解释和解读工作。如,有代表提出希望以下情况能有相关说明:跟去年相比,今年国有资本预算的收入下降原因。
三是建议向代表公开中期财政规划的编制情况。这两年财政部门按照先定中期财政规划,后编年度预算的原则,每年都提前编制了中期的财政规划,逐步将年度的预算纳入了中期的财政规划框架里,这也是本市预算管理改革的重点。很多代表希望能够对三年滚动的财政规划的编制情况有所了解,特别关注已经编制完成的2017年到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的情况,还有正在准备编制的2018年到2020年的中期财政规划相关情况。
沈志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
对预算的公开方式在便民和创新方面,怎样可以让市民“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有以下建议:
一是“找得到”。预算公开有了统一的查看平台,但这个平台怎么进一步优化,包括栏目的设置、搜索功能的强化以及信息的永久保留等要怎样才能更便于公众下载、查询和监督,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是“看得懂”。预算是非常专业的工作,在预算公开标准化方面要统一,同时在标准化模式上还要进行一些解读,比如对推送预算报告的解读,对一些专业名词的解释等,让社会大众“看得懂”预算信息。
三是“能监督”。怎么样主动回应社会的关切,把群众意见反馈到平台上让大家找得到,以及拓宽反馈的渠道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升。
李鸣(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
一、推进实时预算监督。针对实时动态数据与静态结算数据之间的技术差异问题,建议相关部门以专项资金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网上相应数据连接和工作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预算调整及公开机制。重大工程项目工期较长,在实际过程中预算往往会作出相应调整。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利于项目如期推进的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工作机制,同时注重在网上实时披露预算调整后的动态信息。
三、建议逐步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资金评价向相关专项政策绩效资金评估拓展的机制,深化预算公开。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议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专项政策绩效评估工作机制,努力扩大预算公开对促进各方面工作所产生的叠加效应。
徐季平(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一、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目前预算公开仍存在财政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建议进一步增强所有政府部门的主体意识。在职责上将预算公开作为基本职能和分内工作的一部分,在制度建设上要明确分工。
二、由“有所保留”向“完整公开”转变。预算公开要求做到全面完整地公开,一些部门出于工作原因仍存在“打包”后公开等现象。建议从规则制度、软件开发和管理监督层面着手来解决这些问题。
三、兼顾专业性与普及性。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研究,设计具有可读性的分类和科目、具有普及性的图标、具有通俗性的内容说明,让老百姓能够积极参与,深入了解,建言献策。
洪 垒(市人大代表):
一、进一步明确预算公开的主体。目前,一些部门对专项资金和接受转移支付的公开主体仍不是很明确。建议按照“谁分配谁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的主体,并提高预算公开主体的责任意识。
二、尽快梳理、修订与预算公开有关的法规。建议根据“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三、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建议依法依规尽可能多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重大项目绩效以及政府资金所投项目信息,以提高预算透明度。
四、进一步在预算公开的方式上做到集中和统一。建议将各区及乡镇的预算公开信息集中在一个网站上反映,一方面可以统一预算公开的格式,便于考核,另一方面便于公众及时有效地监督。
五、加大对预算公开的宣传力度。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广泛参与。
(孙鑫、卢慧萍、张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