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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新SOLAS Ⅻ/13.1的要求,2004年7月1日前建造的现有散货船应在2004年7月1日以后进行的第一次中间检验或换证检验时满足“泵系有效性”的要求.该“泵系有效性”系指:对于散货船,防撞舱壁前的压载水舱以及有任何部分延伸至最前端货舱前面的干舱(容积不超过船舶最大排水量的0.1%的封闭处所和锚链舱不在其列),它们的泄水和排水的操作必须能够从一个易于进入的处所(以下简称控制处所)进行控制,并且这个所谓的处所须从驾驶台或者主机控制位置能够易于到达而不需穿过开敞的干舷甲板和上层建筑甲板(任何甲板下通道、管弄等相似布置均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