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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中国人对于乡村就怀有一种特殊的情感,很多写作者只要下笔,就是返乡,回到生养自己的地方,这种乡土意义上的精神底色,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诸多乡村元素所构成和折射的传统。乡村作为随时间流逝积淀而成的精神资源,它本身就可能是诗歌美学的一部分,在诗人笔下,它既可能是物,也可能是词,这词与物之间的关系,需要以乡村作为一种现代性装置,将诗人和时代、传统、未来串联起来,构成当下社会具有某种普遍意义的乡村诗学。
这一期《广西文学》关于“又见村庄”的主题诗歌大展,不仅指涉了“脱贫”的重要时代命题,而且指向了新加坡及中国广西、四川、安徽等不同地域的诗人们同时写下自己在乡村的观看之道和生活体验,以及在美学和精神上对乡村的当下认知。当然,这样一次诗歌大展看似策划的结果,其实我们也到了需要以诗学的方式对不断被城市所挤压的乡村作总结的阶段,这并非要对其报之以理解和同情的态度,而是在当下乡村最真实展现的层面上进行理性的观察和审视。正是在这一层面上,“又见村庄”这一主题才会显得更具当下性和现实感,诗人们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抒写自己熟悉或陌生的村庄,他们都是在描绘自己“内心的风景”,而且也有对“风景”的发现乃至发明。这种为乡村作传的立场,一方面是诗歌美学上的创造,另一方面则是某种社会学的记录和研究,它是文学围绕“乡村”背景的一种跨学科延展,体现出了诗人在写作背后的修养和素质,以及他们对当下时代的深度思考。
乡村景观与悲悯的对话
从很多关于乡村的诗歌作品来看,诗人们愿意将笔触对准自己曾经居住和熟悉的村庄,这种打捞记忆的方式,带有乡村民俗志的意味,它强调的是对“乡愁意绪”的重新理解。就像侯存丰将自己的组诗命名为《乡居生活》,这是很多离乡背井的当代城市人所向往的生活,尽管它可能带有某种乌托邦色彩,但仍然能激励诗人们建构自己的美好幻象,这也许是他们立足于某一固定主题而写下乡愁的理由。用诗人方楠的组诗标题来形容就是“纸上还乡”,他们生活于城镇,在空间层面上脱离了乡村,可一旦在写作中回望和融入乡村,又会自觉地与乡村拉开时空距离,这本身就是一种“矛盾写作”的现实。而那些重新回到村庄的诗人,以他们的经历与体验,同样也可能无法全身心地融入真实的乡村生活,他们所能完成的就是对乡村在现代性冲击下衰败的无限叹惋,“乡村,人们用命名表达悲悯,好名声财宝一样流传。”(马飚《湘间课》)悲悯的乡愁书写似乎变得越来越容易,而诗歌写作的难度到底在什么地方?更大的可能在于如何深入乡村内部寻找一种普遍性的疑难与困惑,它不是要在个体的小悲欢中抒情,那样的诗歌美学会显得狭隘,缺乏必要的开阔性。也就是说,乡村不是外在于我们的诗歌,而是内化在了一个人对乡村的历史理解中,它甚至是一种潜在的思维方式。
就此角度而言,诗人们意不在写封闭的村庄,而是写更为开放的村庄,村庄是城市或城镇观照之下的“没落存在”,它是一个参照,甚或一种标准。比如新加坡诗人的作品就具有一种普遍的离散性,对于模糊了乡村与城市界限的地区来说,他们寻找的是切身的文化感觉,所以在诗歌写作上没有内地诗人那种显见的对抗性,而是以更内敛和温润的对话性切入修辞中。相对于那些在矛盾和冲突中制造张力之美的作者,新加坡诗人打破了边缘与中心的对立格局,以强烈的个人主体性身份参与到对“大地”综合性美学的建构中,“你注意到的,白话在这里,走出书面语/偏锋的字体,落地前行,如水色离开码头/日光投入万木,追踪留宿,在两极中间//在可能之地,陌生人,与许多陌生人/混成熟人,互融身份,远大于物物交换/做一个春天的蚕蛹,一起束缚为当地人”(游以飘《边境》),游以飘的这种跳跃性透视,赋予了乡愁某种若即若离之感,既在意象上弥漫着乡土的气息,又在情感表达和修辞上融入了对身份的重构。这些有着相同或相似美学趣味的诗人们在乡村与城市之间的游移,通过字里行间也彰显出主体的幻象。“你在闹市的废墟遇见/一个荒芜的童年/翻开密藏于芸台的手迹/还有脚跟忘了认领的记忆/心中豢养那匹食梦的兽/循着你姗姗而至的跫音/睁开了催眠的六识”(陈晞哲《青鸟》),这种表达和修辞上的陌生化,一方面是由诗人的风格所决定,另一方面还是在于她试图通过想象回到童年的记忆,将幻化的往事重新组合,以形成对乡土更丰富的认知。这其实根植于一种田园牧歌式的儒家乡村伦理精神,它有着超稳定的形态,而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一个人必须置身于对家园的守护,这里面既有内在的快乐和执着,又不乏强烈的使命感。当然,新加坡诗人恰恰因为这种离散性,他们的乡村书写还是隔了一层文化的外衣,很多时候那种情绪无法落实到具体的词语中,他们的不及物书写会导致仅满足于诗歌形式上的创造,而缺乏精神和思想上的宰制与主导性。
如果从时代现实的角度切入乡村,莫过于对乡土凋敝的全方位审视,从时间上来说,它并不是新的审美空间,而从时代与社会对乡村的改变来说,它又需要承担起记录和关注的责任。这正是“又见乡村”命题的主旨所在——乡土变迁既有对现代文明的向往,又不乏对前现代文明的怀旧,恰也映射出了当下诗人们在传统与现代之间难以割舍的抉择。杨献平在《老村》一诗中就道出了很多人内心这种矛盾的乡愁,乡村变化中有着危机,但也暗藏机遇。“老房子只剩荒草,和它们故去主人的音容笑貌/荒草以外蛛网横行。青天以下/多的是黑乌鸦、小蝌蚪和白麻雀/拱门下面人迹归零,黑漆作古/时间在此有黄泥墙皮作证/隐约可见人类的小心眼、大悲喜”,老房子代表着过去的岁月,但它成了刻骨銘心的记忆后,在诗人这里就被建构成了独特的话语,它属于乡村精神结构的一部分,又不时地要在回望中确认自身的合法性。
当乡村成为诗歌的美学资源,它面对现代性的拷问时,更多出示的还是乡愁,而这样的乡愁是通过各种症候性的书写来印证的。基于视觉化的处理方式,诗歌可能首先就诉诸对观看经验的复制,然后在修辞上进行变形,以重塑“新的村庄”,“从湖边那个长着荒草的渡口开始/沿着小路一直穿过村庄/到屋后那棵枇杷树左拐/直到村旁的那个水池//仿佛从前的一切都从这道细细的缝隙溜走了/每次回家我总是要跳一跳/跨过它,我才能回到从前的老屋”(黄土路《我梦见故乡有一道裂缝》)。故乡的裂缝究竟是现实中的,还是诗人“梦见”的,也许并不重要了,他在对视觉镜头的剪辑中打破了过于同质化书写的格局,包括模仿、效法乃至复制等惯常机制,似乎都在此失效了。从渡口到老屋,诗人需要在动态性的叙事中将故乡打造为个体化的“新空间”,从而营造异质性的氛围。 乡愁与症候性书写
在当下普遍的乡愁症候性书写中,最典型的还是对乡村古典性逝去的一种痛惜,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沉重的气息。“在一株歪脖子槐树下昏昏欲睡/能走的都走了,留下这些耄耋老人/抱着老寒腿,头顶落雪,在村庄守护”(鲜红蕊《留守老人》),这是对村庄留守老人的书写,诗人以直抒胸臆的方式勾勒了乡村败落的景观。很多乡村景观只是诗歌的镜像,它也会召唤出诗人另一种创造的冲动。“山水已经退到一个可以令人心疼的位置/炊烟,也从泛着木质香味的图腾/回到电子打火的智能时代/那么我们在哪?马路,南风和木舟/该如何清算关于人生这笔糊涂账”(宇轩《乡愁》),现代性带来了乡村的变化,同时也终结了一种力量,它表现为退守性的一定要保存的底线,然而,更多有生命力的创造在这个时代是回不去了,乡村被现代性所异化,乡愁也随之变得更加复杂。真正的乡愁肯定不是情感或观念性的图解,它也无法在永恒的意义上轮回,在历史的线性发展观中,它最终依赖于自然和时代的变化,这是乡愁的伦理。乡愁是在逐渐的失去中慢慢显形,相对于更杂乱的时代现实来说,它作用于我们自身时,其实是要求我们具有更独立的立场,“尽管我乡愁浓烈,故乡却早已/物是人非”(张元《叙述乡愁》),这虽然只是乡愁的精神表征,但却代表了很多人潜意识里的情感和思想认知。
很多时候,面对乡愁,我们似乎只会空洞地抒情,它在更激进的维度上赋予我们的感慨以古典的合法性,但真正的乡愁不是外在的、碎片化的,而是需要更具总体性的内在审视与考量。当下,真正对乡村的体验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它并不局限于表象的对乡村苦难和艰辛的简单消费,而是有着更立体的认知,特别是在下沉的审美中皆立足于乡村书写的社会学考察与批判功能。“大多的路已经硬化,田坎在雨中/依旧滑滑地趴在田里/像是唯一敏感的神经/抱住那些姓氏不一的地块,田间/从不说硬话/谁也不得罪。”(龚学敏《在芦村》)诗人将村中见闻作了微妙的转化,拟人手法的运用让路与田的相处变得富有动感。书写村庄的状态不一定是白描,它更多时候还需要诉诸情感想象与社会学的考证,包括很多关于人性与伦理学认知。在《新烟村的夜晚》一诗中,从自然之景到人文之景,陆辉艳对“新烟村”作了个案解读,最后落脚于父亲盼着儿女回乡,此为最朴素的乡村逻辑,不需要过多地渲染,简单的情感交流背后是乡村亲情与伦理的支点。如果说还乡是村庄的情感常态,那么,在城与乡的对比中,父母辈和子女们也会生发出新的隔阂,那不仅仅是情感上的,也是对熟悉之乡的适应和归愿,“我母亲常跟我念叨,她要搬回老家去住/言外之意,我和妹妹的城市/留不住她的灵魂,肉身和心灵”(张抱岩《村庄轶事》),对于很多从乡村到城市居住的老人而言,因不适应反差较大的生活,他们更愿意回到乡村;城市的诱惑属于年轻人,而乡村对于老人就是她自己的最大的空间与精神归宿,这又是另一种我们无法回避的乡愁。
在乡村城镇化的过程中,它逐渐丧失了传统乡村的宁静,“以乡村之名/在都市一隅/贩卖粽子叶、红薯干和石磨豆腐”,这种城镇化了的乡村,最终还会留下什么呢?“老主任说,这地方啥都变了/村名得给子孙留着”(石才夫《麻村记》),村名的保存应该是乡村唯一的印记,无论它经受了多少现代的变化,历史仍然会记住它的过往,而它对于前景的融入,则暗含着更多对“新式乡村”的想象与期待。“昨天去桃岭看油菜花/黄灿灿的花海将寒气挤出眼球/田埂间挤满了拍照的人/是职员、退休者、情侣或者商贩/他们来到这里证明了/生活并不完全在他们紧攥的手中。”(张建新《油菜花开》)诗歌以城市人下乡去休闲度假为切入点,见证了乡村也可以是被消费的“风景”,这在新的时代语境下获得了共识,甚至成为乡村经济学的一部分。乡村以这样的方式被重新围观,是否就是现代性与传统对决时必然的结局? “父亲从没乘坐过高铁,包括我/没陪伴他走完最后温暖的旅程/在离桉树林最近的一个站台/牵挂的儿子,终于返回自己家中”(谢夷珊《高铁穿越桉树林》),现代化能否在绝对意义上改变村庄的命运?仍然会有人被抛弃乃至遗忘,这不是封闭的循环所能拓展的空间,村庄必须遵守既定的规则,在自然的淘汰中获得新生的机遇和力量。
变化中的村庄总是被各种“传统”所修正,它能够留存的是我们驾驭时空的能力,这对于逐渐脱离了乡村生活的人来说,当是很大的挑战。有的诗人以断裂的决绝屏蔽掉所有乡村身份的意象,这近乎耻辱的标记让他们讳莫如深,而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乡土性,又无不暗示着身份上的原始烙印。这种去身份化的书写,带着抹除历史痕迹的努力,但他们所背叛的终究是对自我的清理之责。离开了村庄,那些刻骨铭心的苦难记忆能否变成日后对自我的教诲?那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教养,尤其是被现代性规训之后,反对的逻辑同样可能会粗暴地再现。而在另一种离乡的视野中,经过了时间的淘洗,很多人与乡村拉开了距离,因此对故乡所持的立场和观察的角度不一样,洞悉得会更深入一些,但也可能无法给出多么令人信服的答案,只能任凭乡村在改革的大潮中变得面目全非。由此来看,当下的乡村诗歌总是带着某种宿命感,有一种无奈的悲剧性,这也是很多诗人创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无法回避,却又必须面对面地审视。
在审视中重新认识“乡村”
站在童年的延長线上,离乡者笔下的村庄总是会获得很多异样的延展,诗人们在修辞上变得更灵动,将一些写实的场景缓慢地转化为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格调,而不是从乡村体验中作生硬的切割。“喜欢叫它地瓜,像外婆唤我小名/喜欢蹲在菜地,等第一茎嫩芽顶破泥土/喜欢把满园碎花/看成蠢蠢欲动的蝴蝶/喜欢对着锄头祈祷:偏一点,再偏一点/喜欢日子劈开两半,伤口都是甜的。”(敬丹樱《是凉薯,也是番葛》)。这种童年回忆中有着隐秘的小心思,但它不是完全向外的,恰恰叠合着天真的性情而生发出烂漫的童趣。而童年对乡村的记忆中也不乏某种阴郁感,它不一定是苦涩的形象,却深含着沉重之意。《梦见拖拉机》一诗在离乡与返乡的交叉叠合中,陈振波通过童年记忆调动起了各种身体感官,梦境中的色调、声音和画面,都是日常生活的折射,当它们反过来作用于诗人的创作时,会真正触及他建构存在主义哲思的系统性,虽然跨度不是很大,但在对村庄的价值认同上体现出了深邃的探索意识。 童年的村庄对于孩子来说是单调的,但在记忆回放时,它又是童话的变体,意味着童年情感的某种延宕。尤其是在唯美的乡村记忆中,有些东西似乎被过滤了,诗人能调动另一种不同于苦难童年的感官记忆,而在怀念的修辞策略中记录新的景观,“月光照在山路上,记忆又明亮起来。/那晚的苏联电影,有着好听的片尾曲。/村庄睡去了,零星的狗吠,/伴着哗哗的流水。/这是我重复的梦境,直接取材于/我模糊的童年。”(陈巨飞《月光》)诗人以戏剧化的方式增强了童年时对村庄月光的感觉,画面定格在那一晚,最后又落实于“重复的梦境”,这样的乡村怀旧不是概念性或符号化的,在求知意志中隐含着对自由向往的潜在可能性。这种带有仰望性的村庄书写,打破了具体的细节性,而越发趋于对村庄精神的审视和召唤。在刘春笔下,故乡的那座山“站在原野上/高大,沉默,创世之初就是这个样子”,它不仅是身体的依靠,也是一种坚定精神的参照,诗人用移情的方式将山写活了,“就像一个人,微笑,沉稳,让你放心/突然被你撞见夜半无人时的伤怀。”(刘春《山影》)这座山的存在会给人安全感,所以,它不同于那些正在或即将消失的村庄,它作为影子时刻影响着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与角度,且具有神圣性。虽然“报纸说他已从人间消失”,但他“仍像以往那么沉默,高大”,也许他已经形成了一种内在的新秩序。山的形象如同父亲那样,这种暗示性同构于诗人内在的历史意识。吴少东在《那座山,那汪潭》一诗中也虚构了山的形象,纵横捭阖,气势恢宏,字词间流露出某种英雄主义色彩,这同样是“山形”之一种,它似乎力图超越具体的地域,而地方性与单调空间的退场,会引起更多人对普遍主义的反思。
一旦脱离了地方性,乡村风物在时空上不乏相通之处,我们见到过很多相似的景象,比如老人与狗。黄芳在《午后》一诗中写到了乡村一景:“老黄狗卧于门前/忧伤地看着床上的老人/曾经,老人每天腰间播放着彩调/带它在乡间散步/它陪老人把草木瓜果一棵棵种下/细心地侍候它们/如今老人卧于病榻,不再起来/他闭着双眼听彩调,不看床前人,不听/床前话。”在过去与现在的对比中,老人与狗的故事也发生了微妙的變化,这种实写体现了诗人的现实主义姿态,她在更及物的呈现中写出了乡村老人“活着”的艰难。同样是写老人与狗,白鹤林的《老人与狗,或一张乡村的照片》是一种更具超现实主义意味的实践,诗人将乡村老人与狗的景象置于一个伟大文学的谱系中,显出了一种美学上的纵深感。乡村逐渐从现实回到了照片这样的影像艺术中,预示着它们成了过去时,我们现在能做的,唯有忠实地记录下那些转瞬即逝的片断和细节,才可能是对远逝的乡村最大的告慰。
置身于快速城镇化进程的场域中,很少有真正的农民来写乡村,这可能无关乎身份认同,而是与村庄的精神哲学相连,是更为切实的生活经验。“只有生活在这里的人/才配得上,这一片土地的安静。”(成颖《安静的土地》)但是生活在村庄里的人,很难写村庄的诗,这样一个悖论也向我们提示了重要的信号:那些能够书写村庄的诗人,绝大多数都是离乡之人,他们是否是戴着面具来切入自己意念中的村庄?这样的村庄书写到底有多少可信度?他们的写实、虚构、假想,是否要预先设置或拟想一个自我内心的村庄形象?而诗人们能否带着真正的问题意识表达他们独特的村庄认知?
当然,在“又见村庄”这一主题之下,所有诗人面对这一命题如何思考?大家似乎都可以就村庄写出诗歌,而转化之功考验的才是诗人们对这一主题的综合处理能力。在书写村庄的日常生活经验的前提下,诗人们肯定不想书写庸俗化了的乡村,而是面对经过审视之后的乡村,它在裂变和涅槃之后的前景何在,这或许才是诗人们的用力之处,否则,仅仅停留于对过去或历史的某种“丧”之叹息,终究无法走出越来越趋于封闭的乡村现实。重新打开乡村的内核,让其处于充分敞开的状态,这或许是未来乡村书写的坐标,它必须立足于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在深度的精神关联中通向一种纯粹的日常性审美,此为乡村书写的常态,也是积极意义上的融入与转化。
→ 刘 波,1978年生,湖北荆门人,文学博士,三峡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中国现代文学馆特邀研究员。出版专著七部,曾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扬子江诗学奖·评论奖等。
本期责任编辑:韦 露 晓 雨 李路平 李彬彬 祁十木
这一期《广西文学》关于“又见村庄”的主题诗歌大展,不仅指涉了“脱贫”的重要时代命题,而且指向了新加坡及中国广西、四川、安徽等不同地域的诗人们同时写下自己在乡村的观看之道和生活体验,以及在美学和精神上对乡村的当下认知。当然,这样一次诗歌大展看似策划的结果,其实我们也到了需要以诗学的方式对不断被城市所挤压的乡村作总结的阶段,这并非要对其报之以理解和同情的态度,而是在当下乡村最真实展现的层面上进行理性的观察和审视。正是在这一层面上,“又见村庄”这一主题才会显得更具当下性和现实感,诗人们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抒写自己熟悉或陌生的村庄,他们都是在描绘自己“内心的风景”,而且也有对“风景”的发现乃至发明。这种为乡村作传的立场,一方面是诗歌美学上的创造,另一方面则是某种社会学的记录和研究,它是文学围绕“乡村”背景的一种跨学科延展,体现出了诗人在写作背后的修养和素质,以及他们对当下时代的深度思考。
乡村景观与悲悯的对话
从很多关于乡村的诗歌作品来看,诗人们愿意将笔触对准自己曾经居住和熟悉的村庄,这种打捞记忆的方式,带有乡村民俗志的意味,它强调的是对“乡愁意绪”的重新理解。就像侯存丰将自己的组诗命名为《乡居生活》,这是很多离乡背井的当代城市人所向往的生活,尽管它可能带有某种乌托邦色彩,但仍然能激励诗人们建构自己的美好幻象,这也许是他们立足于某一固定主题而写下乡愁的理由。用诗人方楠的组诗标题来形容就是“纸上还乡”,他们生活于城镇,在空间层面上脱离了乡村,可一旦在写作中回望和融入乡村,又会自觉地与乡村拉开时空距离,这本身就是一种“矛盾写作”的现实。而那些重新回到村庄的诗人,以他们的经历与体验,同样也可能无法全身心地融入真实的乡村生活,他们所能完成的就是对乡村在现代性冲击下衰败的无限叹惋,“乡村,人们用命名表达悲悯,好名声财宝一样流传。”(马飚《湘间课》)悲悯的乡愁书写似乎变得越来越容易,而诗歌写作的难度到底在什么地方?更大的可能在于如何深入乡村内部寻找一种普遍性的疑难与困惑,它不是要在个体的小悲欢中抒情,那样的诗歌美学会显得狭隘,缺乏必要的开阔性。也就是说,乡村不是外在于我们的诗歌,而是内化在了一个人对乡村的历史理解中,它甚至是一种潜在的思维方式。
就此角度而言,诗人们意不在写封闭的村庄,而是写更为开放的村庄,村庄是城市或城镇观照之下的“没落存在”,它是一个参照,甚或一种标准。比如新加坡诗人的作品就具有一种普遍的离散性,对于模糊了乡村与城市界限的地区来说,他们寻找的是切身的文化感觉,所以在诗歌写作上没有内地诗人那种显见的对抗性,而是以更内敛和温润的对话性切入修辞中。相对于那些在矛盾和冲突中制造张力之美的作者,新加坡诗人打破了边缘与中心的对立格局,以强烈的个人主体性身份参与到对“大地”综合性美学的建构中,“你注意到的,白话在这里,走出书面语/偏锋的字体,落地前行,如水色离开码头/日光投入万木,追踪留宿,在两极中间//在可能之地,陌生人,与许多陌生人/混成熟人,互融身份,远大于物物交换/做一个春天的蚕蛹,一起束缚为当地人”(游以飘《边境》),游以飘的这种跳跃性透视,赋予了乡愁某种若即若离之感,既在意象上弥漫着乡土的气息,又在情感表达和修辞上融入了对身份的重构。这些有着相同或相似美学趣味的诗人们在乡村与城市之间的游移,通过字里行间也彰显出主体的幻象。“你在闹市的废墟遇见/一个荒芜的童年/翻开密藏于芸台的手迹/还有脚跟忘了认领的记忆/心中豢养那匹食梦的兽/循着你姗姗而至的跫音/睁开了催眠的六识”(陈晞哲《青鸟》),这种表达和修辞上的陌生化,一方面是由诗人的风格所决定,另一方面还是在于她试图通过想象回到童年的记忆,将幻化的往事重新组合,以形成对乡土更丰富的认知。这其实根植于一种田园牧歌式的儒家乡村伦理精神,它有着超稳定的形态,而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一个人必须置身于对家园的守护,这里面既有内在的快乐和执着,又不乏强烈的使命感。当然,新加坡诗人恰恰因为这种离散性,他们的乡村书写还是隔了一层文化的外衣,很多时候那种情绪无法落实到具体的词语中,他们的不及物书写会导致仅满足于诗歌形式上的创造,而缺乏精神和思想上的宰制与主导性。
如果从时代现实的角度切入乡村,莫过于对乡土凋敝的全方位审视,从时间上来说,它并不是新的审美空间,而从时代与社会对乡村的改变来说,它又需要承担起记录和关注的责任。这正是“又见乡村”命题的主旨所在——乡土变迁既有对现代文明的向往,又不乏对前现代文明的怀旧,恰也映射出了当下诗人们在传统与现代之间难以割舍的抉择。杨献平在《老村》一诗中就道出了很多人内心这种矛盾的乡愁,乡村变化中有着危机,但也暗藏机遇。“老房子只剩荒草,和它们故去主人的音容笑貌/荒草以外蛛网横行。青天以下/多的是黑乌鸦、小蝌蚪和白麻雀/拱门下面人迹归零,黑漆作古/时间在此有黄泥墙皮作证/隐约可见人类的小心眼、大悲喜”,老房子代表着过去的岁月,但它成了刻骨銘心的记忆后,在诗人这里就被建构成了独特的话语,它属于乡村精神结构的一部分,又不时地要在回望中确认自身的合法性。
当乡村成为诗歌的美学资源,它面对现代性的拷问时,更多出示的还是乡愁,而这样的乡愁是通过各种症候性的书写来印证的。基于视觉化的处理方式,诗歌可能首先就诉诸对观看经验的复制,然后在修辞上进行变形,以重塑“新的村庄”,“从湖边那个长着荒草的渡口开始/沿着小路一直穿过村庄/到屋后那棵枇杷树左拐/直到村旁的那个水池//仿佛从前的一切都从这道细细的缝隙溜走了/每次回家我总是要跳一跳/跨过它,我才能回到从前的老屋”(黄土路《我梦见故乡有一道裂缝》)。故乡的裂缝究竟是现实中的,还是诗人“梦见”的,也许并不重要了,他在对视觉镜头的剪辑中打破了过于同质化书写的格局,包括模仿、效法乃至复制等惯常机制,似乎都在此失效了。从渡口到老屋,诗人需要在动态性的叙事中将故乡打造为个体化的“新空间”,从而营造异质性的氛围。 乡愁与症候性书写
在当下普遍的乡愁症候性书写中,最典型的还是对乡村古典性逝去的一种痛惜,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沉重的气息。“在一株歪脖子槐树下昏昏欲睡/能走的都走了,留下这些耄耋老人/抱着老寒腿,头顶落雪,在村庄守护”(鲜红蕊《留守老人》),这是对村庄留守老人的书写,诗人以直抒胸臆的方式勾勒了乡村败落的景观。很多乡村景观只是诗歌的镜像,它也会召唤出诗人另一种创造的冲动。“山水已经退到一个可以令人心疼的位置/炊烟,也从泛着木质香味的图腾/回到电子打火的智能时代/那么我们在哪?马路,南风和木舟/该如何清算关于人生这笔糊涂账”(宇轩《乡愁》),现代性带来了乡村的变化,同时也终结了一种力量,它表现为退守性的一定要保存的底线,然而,更多有生命力的创造在这个时代是回不去了,乡村被现代性所异化,乡愁也随之变得更加复杂。真正的乡愁肯定不是情感或观念性的图解,它也无法在永恒的意义上轮回,在历史的线性发展观中,它最终依赖于自然和时代的变化,这是乡愁的伦理。乡愁是在逐渐的失去中慢慢显形,相对于更杂乱的时代现实来说,它作用于我们自身时,其实是要求我们具有更独立的立场,“尽管我乡愁浓烈,故乡却早已/物是人非”(张元《叙述乡愁》),这虽然只是乡愁的精神表征,但却代表了很多人潜意识里的情感和思想认知。
很多时候,面对乡愁,我们似乎只会空洞地抒情,它在更激进的维度上赋予我们的感慨以古典的合法性,但真正的乡愁不是外在的、碎片化的,而是需要更具总体性的内在审视与考量。当下,真正对乡村的体验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它并不局限于表象的对乡村苦难和艰辛的简单消费,而是有着更立体的认知,特别是在下沉的审美中皆立足于乡村书写的社会学考察与批判功能。“大多的路已经硬化,田坎在雨中/依旧滑滑地趴在田里/像是唯一敏感的神经/抱住那些姓氏不一的地块,田间/从不说硬话/谁也不得罪。”(龚学敏《在芦村》)诗人将村中见闻作了微妙的转化,拟人手法的运用让路与田的相处变得富有动感。书写村庄的状态不一定是白描,它更多时候还需要诉诸情感想象与社会学的考证,包括很多关于人性与伦理学认知。在《新烟村的夜晚》一诗中,从自然之景到人文之景,陆辉艳对“新烟村”作了个案解读,最后落脚于父亲盼着儿女回乡,此为最朴素的乡村逻辑,不需要过多地渲染,简单的情感交流背后是乡村亲情与伦理的支点。如果说还乡是村庄的情感常态,那么,在城与乡的对比中,父母辈和子女们也会生发出新的隔阂,那不仅仅是情感上的,也是对熟悉之乡的适应和归愿,“我母亲常跟我念叨,她要搬回老家去住/言外之意,我和妹妹的城市/留不住她的灵魂,肉身和心灵”(张抱岩《村庄轶事》),对于很多从乡村到城市居住的老人而言,因不适应反差较大的生活,他们更愿意回到乡村;城市的诱惑属于年轻人,而乡村对于老人就是她自己的最大的空间与精神归宿,这又是另一种我们无法回避的乡愁。
在乡村城镇化的过程中,它逐渐丧失了传统乡村的宁静,“以乡村之名/在都市一隅/贩卖粽子叶、红薯干和石磨豆腐”,这种城镇化了的乡村,最终还会留下什么呢?“老主任说,这地方啥都变了/村名得给子孙留着”(石才夫《麻村记》),村名的保存应该是乡村唯一的印记,无论它经受了多少现代的变化,历史仍然会记住它的过往,而它对于前景的融入,则暗含着更多对“新式乡村”的想象与期待。“昨天去桃岭看油菜花/黄灿灿的花海将寒气挤出眼球/田埂间挤满了拍照的人/是职员、退休者、情侣或者商贩/他们来到这里证明了/生活并不完全在他们紧攥的手中。”(张建新《油菜花开》)诗歌以城市人下乡去休闲度假为切入点,见证了乡村也可以是被消费的“风景”,这在新的时代语境下获得了共识,甚至成为乡村经济学的一部分。乡村以这样的方式被重新围观,是否就是现代性与传统对决时必然的结局? “父亲从没乘坐过高铁,包括我/没陪伴他走完最后温暖的旅程/在离桉树林最近的一个站台/牵挂的儿子,终于返回自己家中”(谢夷珊《高铁穿越桉树林》),现代化能否在绝对意义上改变村庄的命运?仍然会有人被抛弃乃至遗忘,这不是封闭的循环所能拓展的空间,村庄必须遵守既定的规则,在自然的淘汰中获得新生的机遇和力量。
变化中的村庄总是被各种“传统”所修正,它能够留存的是我们驾驭时空的能力,这对于逐渐脱离了乡村生活的人来说,当是很大的挑战。有的诗人以断裂的决绝屏蔽掉所有乡村身份的意象,这近乎耻辱的标记让他们讳莫如深,而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乡土性,又无不暗示着身份上的原始烙印。这种去身份化的书写,带着抹除历史痕迹的努力,但他们所背叛的终究是对自我的清理之责。离开了村庄,那些刻骨铭心的苦难记忆能否变成日后对自我的教诲?那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教养,尤其是被现代性规训之后,反对的逻辑同样可能会粗暴地再现。而在另一种离乡的视野中,经过了时间的淘洗,很多人与乡村拉开了距离,因此对故乡所持的立场和观察的角度不一样,洞悉得会更深入一些,但也可能无法给出多么令人信服的答案,只能任凭乡村在改革的大潮中变得面目全非。由此来看,当下的乡村诗歌总是带着某种宿命感,有一种无奈的悲剧性,这也是很多诗人创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无法回避,却又必须面对面地审视。
在审视中重新认识“乡村”
站在童年的延長线上,离乡者笔下的村庄总是会获得很多异样的延展,诗人们在修辞上变得更灵动,将一些写实的场景缓慢地转化为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格调,而不是从乡村体验中作生硬的切割。“喜欢叫它地瓜,像外婆唤我小名/喜欢蹲在菜地,等第一茎嫩芽顶破泥土/喜欢把满园碎花/看成蠢蠢欲动的蝴蝶/喜欢对着锄头祈祷:偏一点,再偏一点/喜欢日子劈开两半,伤口都是甜的。”(敬丹樱《是凉薯,也是番葛》)。这种童年回忆中有着隐秘的小心思,但它不是完全向外的,恰恰叠合着天真的性情而生发出烂漫的童趣。而童年对乡村的记忆中也不乏某种阴郁感,它不一定是苦涩的形象,却深含着沉重之意。《梦见拖拉机》一诗在离乡与返乡的交叉叠合中,陈振波通过童年记忆调动起了各种身体感官,梦境中的色调、声音和画面,都是日常生活的折射,当它们反过来作用于诗人的创作时,会真正触及他建构存在主义哲思的系统性,虽然跨度不是很大,但在对村庄的价值认同上体现出了深邃的探索意识。 童年的村庄对于孩子来说是单调的,但在记忆回放时,它又是童话的变体,意味着童年情感的某种延宕。尤其是在唯美的乡村记忆中,有些东西似乎被过滤了,诗人能调动另一种不同于苦难童年的感官记忆,而在怀念的修辞策略中记录新的景观,“月光照在山路上,记忆又明亮起来。/那晚的苏联电影,有着好听的片尾曲。/村庄睡去了,零星的狗吠,/伴着哗哗的流水。/这是我重复的梦境,直接取材于/我模糊的童年。”(陈巨飞《月光》)诗人以戏剧化的方式增强了童年时对村庄月光的感觉,画面定格在那一晚,最后又落实于“重复的梦境”,这样的乡村怀旧不是概念性或符号化的,在求知意志中隐含着对自由向往的潜在可能性。这种带有仰望性的村庄书写,打破了具体的细节性,而越发趋于对村庄精神的审视和召唤。在刘春笔下,故乡的那座山“站在原野上/高大,沉默,创世之初就是这个样子”,它不仅是身体的依靠,也是一种坚定精神的参照,诗人用移情的方式将山写活了,“就像一个人,微笑,沉稳,让你放心/突然被你撞见夜半无人时的伤怀。”(刘春《山影》)这座山的存在会给人安全感,所以,它不同于那些正在或即将消失的村庄,它作为影子时刻影响着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与角度,且具有神圣性。虽然“报纸说他已从人间消失”,但他“仍像以往那么沉默,高大”,也许他已经形成了一种内在的新秩序。山的形象如同父亲那样,这种暗示性同构于诗人内在的历史意识。吴少东在《那座山,那汪潭》一诗中也虚构了山的形象,纵横捭阖,气势恢宏,字词间流露出某种英雄主义色彩,这同样是“山形”之一种,它似乎力图超越具体的地域,而地方性与单调空间的退场,会引起更多人对普遍主义的反思。
一旦脱离了地方性,乡村风物在时空上不乏相通之处,我们见到过很多相似的景象,比如老人与狗。黄芳在《午后》一诗中写到了乡村一景:“老黄狗卧于门前/忧伤地看着床上的老人/曾经,老人每天腰间播放着彩调/带它在乡间散步/它陪老人把草木瓜果一棵棵种下/细心地侍候它们/如今老人卧于病榻,不再起来/他闭着双眼听彩调,不看床前人,不听/床前话。”在过去与现在的对比中,老人与狗的故事也发生了微妙的變化,这种实写体现了诗人的现实主义姿态,她在更及物的呈现中写出了乡村老人“活着”的艰难。同样是写老人与狗,白鹤林的《老人与狗,或一张乡村的照片》是一种更具超现实主义意味的实践,诗人将乡村老人与狗的景象置于一个伟大文学的谱系中,显出了一种美学上的纵深感。乡村逐渐从现实回到了照片这样的影像艺术中,预示着它们成了过去时,我们现在能做的,唯有忠实地记录下那些转瞬即逝的片断和细节,才可能是对远逝的乡村最大的告慰。
置身于快速城镇化进程的场域中,很少有真正的农民来写乡村,这可能无关乎身份认同,而是与村庄的精神哲学相连,是更为切实的生活经验。“只有生活在这里的人/才配得上,这一片土地的安静。”(成颖《安静的土地》)但是生活在村庄里的人,很难写村庄的诗,这样一个悖论也向我们提示了重要的信号:那些能够书写村庄的诗人,绝大多数都是离乡之人,他们是否是戴着面具来切入自己意念中的村庄?这样的村庄书写到底有多少可信度?他们的写实、虚构、假想,是否要预先设置或拟想一个自我内心的村庄形象?而诗人们能否带着真正的问题意识表达他们独特的村庄认知?
当然,在“又见村庄”这一主题之下,所有诗人面对这一命题如何思考?大家似乎都可以就村庄写出诗歌,而转化之功考验的才是诗人们对这一主题的综合处理能力。在书写村庄的日常生活经验的前提下,诗人们肯定不想书写庸俗化了的乡村,而是面对经过审视之后的乡村,它在裂变和涅槃之后的前景何在,这或许才是诗人们的用力之处,否则,仅仅停留于对过去或历史的某种“丧”之叹息,终究无法走出越来越趋于封闭的乡村现实。重新打开乡村的内核,让其处于充分敞开的状态,这或许是未来乡村书写的坐标,它必须立足于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在深度的精神关联中通向一种纯粹的日常性审美,此为乡村书写的常态,也是积极意义上的融入与转化。
→ 刘 波,1978年生,湖北荆门人,文学博士,三峡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中国现代文学馆特邀研究员。出版专著七部,曾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扬子江诗学奖·评论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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