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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公开征集2019年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意见,拟重点进行9类标准制修工作,其中包含和消费者联系紧密的食品中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等。各单位、组织或个人依法提出的立项建议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材料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报送。
据介绍,这9类标准主要为食品中有机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安全检验方法、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和检验方法、特定人群主辅食品的營养成分要求与检验方法标准,以及《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要求的食品营养标准与规范等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标准等。
卫健委要求,立项建议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标准制定、修订时机成熟;主要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立项建议应当包括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背景和理由、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现有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如有相关材料)、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
据介绍,这9类标准主要为食品中有机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安全检验方法、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和检验方法、特定人群主辅食品的營养成分要求与检验方法标准,以及《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要求的食品营养标准与规范等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标准等。
卫健委要求,立项建议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标准制定、修订时机成熟;主要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立项建议应当包括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背景和理由、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现有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如有相关材料)、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