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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异议期间制度是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期间制度是传统瑕疵担保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合同法》用两个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我国《合同法》157条、158条对检验期间已做相应的规定。检验期间是指买家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间内对于标的物数量、外观、质量等方......
我国现今立法中对检验通知期间的规定矛盾而模糊,疏漏而不完善,尽管后来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但是相关规则与实践做法仍有冲突,且实......
检验期间的对象为不真正义务,而非民事权利,直至期满时买受人一直未提出质量异议的,排除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这些决定了它不同于诉......
在德国法、美国法和CISG上,物的检验期间和不适约的通知期间是明确区分的,检验的时间要求是不迟延或者有合理机会;通知的时间要求......
长期以来,理论界与实务界围绕现行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检验期间和通知期间的概念界定莫衷一是,相关规则与实践做法存在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