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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目的论翻译学家莱斯(Katharina Reiss)与菲尔梅尔(HansJohann Vermeer)将文章分为四大类:1.讯息性,2.抒情性,3.感召性,4.多媒体性,诺德(Christiane Nord)更於]993年完善其学派,强调译入语文化接收者对译文的接收度,视目的性,语内连贯与语际联贯(即忠实性),为感召性文章之翻译原则.本论文以目的论为理论基础,以德国品牌中文译名为研究对象,比较台湾与大陆之不同与所采取之翻译策略,探讨背後所隐藏的文化思维,如德国名车Benz,台湾译名“宾士”,大陆译名“奔驰”;Volkswagen台湾译名“福斯”.大陆译名“大众”。“宾士”与“福斯”给人上流社会人士专属的高格调印象,“奔驰”与“大众”则强调产品的速度性与普及性,贴近实用诉求,两者译文虽不同,目的则一:消费者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