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后纵韧带骨化症伴四肢不全瘫一例鉴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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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例伤者的损伤机理就是由于机动车追尾,造成伤者挥鞭样损伤,加之伤者有颈椎后纵韧带骨化症,椎管本身空间狭窄,造成脊髓受压迫损伤,引起伤者三肢瘫痪,肌力在三级以下,本例小轿车车速不块,损伤过程符合轻微损伤引起严重脊髓损伤,伤病作用相当,故应降级鉴定为轻伤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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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例属于单侧的横突次级骨化中心发育异常受阻变异导致的横突裂,以致临床医师、放射学医师及鉴定人很难区分骨折和发育变异所致的骨不连,使鉴定人将腰椎发育变异误鉴为腰椎骨折,最终导致将自身病变误鉴为伤。于是被害人认为自己腰伤构成轻伤,需要追究伤害人的刑事责任而到处上访告状,影响很大。本案在检察起诉环节,检察法医详细询问伤者的受伤经过,全面收集被鉴定人的病历资料及影像学资料,通过分析类比受伤当日及之后拍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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胫骨平台骨折是常见的骨折之一.本例伤者吴某为壮年男性,右侧单纯胫骨平台中央塌陷骨折的事实存在,原鉴定机构仅依据CT报告胫骨平台骨折做出轻伤二级的鉴定意见.法医在技术性证据审查时,经过重新阅片,发现被鉴定人右侧胫骨平台骨折系单纯平台中央塌陷骨折,分析作用力系纵向传导所致,做出不宜评定损伤程度的审查意见,从而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10.44条及附则6.7条规定,在排除撕脱性骨折的前提下,其左舟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一是舟骨通过韧带等与其他腕骨形成一个较为致密稳定的解剖位置,在受力的过程中不易滑脱,易形成损伤;二是特殊的解剖结构。根据骨形态的差异,腕骨属于短骨,短骨一般呈立方形,纵、横、高大致相等,除表面为密质骨外,内部为松质骨。舟骨腰部细窄,极易发生断裂,是腕骨中最易发生骨折的腕骨,多显示横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自2005年10月1日起,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被鉴定人王某神清、合作。左手腕检见一条瘢痕长为11.5cm,左腕部至左手掌心检见一条长为10.4cm手术瘢痕。左手尺侧感觉丧失。左手中指、环指、小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握物。左手食指运动时乏力。阅X片示:左钩骨、头状骨骨折。本例多处损伤,涉及多个条款的适用,需慎重适用,临床检验时应认真仔细,逐条鉴别适用标准,对神经损伤的检查应以二次以上为宜,且二次检查为不同的医院,防止因干扰因素导致判断失误,在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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