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乡村社会法治秩序的建构

来源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UANGKA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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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从礼治秩序向法治秩序转变的过菠时期,在混杂多元的社会秩序中确立法治秩序在乡村社会的权威地位,并使其发挥最佳效用,是乡村社会法治秩序建构的关键。本文认为,中国传统的中庸思想,对建构国家法与民同法良性互动关系,实现诉讼解纷方式与非诉讼解纷方式的互补与融合,培育乡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处理乡民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从而成功实现乡村社会法治秩序的建构,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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