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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短缺→森林经营→生态经营→市场条件→绿色资本兴林→新概念森林经营→森林经营理念创新→森林经营模式创新→森林经营主体的构建:森林经营政策主体;市场主体:公益林经营主体,商品林经营主体;投融资主体;第三部门主体。要从全球生命支持系统和经济支持系统的高度来经营林业生态系统,经营林地资源,经营生物种种质资源。生态需求取代林产品需求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导需求,生态产品短缺。林产业内部产业转移,服务林业逐步演进为主导产业。寻求生态与经济、文化、社会、市场的最佳结合点,开展森林经营。针对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较低,树种结构和林分类型不合理,森林资源人均占有量少,且增长缓慢与社会对林业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当前林业的主要矛盾。市场条件下,森林经营主体以经济利润为主,社会、国家对林产品和生态的两种需求并存的矛盾。林业市场化,集约化,信息化,产业化程度不高。资源、产业、文化发展不相协调。林地生产力不高,经营观念落后,经营模式单一,经营方向模糊,经营机制陈旧,经营方法简单,经营管理滞后,经营标准陈旧,不完整。价值层面,从宏观上将森林生态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森林生态经济价值的实现, 生态资源成本的再循环。既反映存量,也反映增量。生态产品层面,规范和提高林业市场化水平和生态的市场化程度,从木材为主导的经营转向以生态为主导的经营,提出绿色资本兴林。森林文化产品层面,从粗放式经营林业转向集约高效经营林业,提高集约化程度。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森林科学经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生产力和森林产业生产力。森林政策、法律制度层面,提高政策主体的多元参与度。森林产权关系配置、分解、重构、化合、置换、还原,形成混合所有制,股份合作;森林经营主体有约束的自主经营,服从林业行业管理,处理好林业长远规划与森林经营方案以及作业设计的关系。转让林木采伐权, 林地使用权租赁经营,经济林(果园)收成转让,将森林资源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等方式提高经营效率。森林经营产业化组织模式:社会需求—市场—森林功能—立地条件—森林经营模式。公司+农户模式:林下经济模式,农林,林草,林药,林茶结合,混交林复合经营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