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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厅堂音质评价中一个基本参量--响度的如何处理问题,久未解决。直到 1976 年Lehmann提出用相对强感(又称强度因子)G(dB)作为评价响度的设计参量后,为声学界所普遍接受。吴硕贤等则认为这一参量存在的缺点是,不能反映听众在大厅内实际感受到的响度,于是提出用乐队齐奏强音标志段(forte)的平均声压级Lpf ,作为评价音乐厅内响度的新物理参量。作者曾对这一新参量提出质疑,详见参考文献。不久前,邱坚珍、吴硕贤等在建筑学报上发表了“民族音乐演出厅堂响度优选值研究”一文,仍然认为厅堂音质响度参量不该是一个仅由大厅特性所决定的指标,而该理解为是对音乐厅声学特性加上乐队演奏对观众的音质感受的综合评价。该文又根据厅堂现场测量,提出了民族音乐演出厅堂响度优选值范围。本文拟对此作进一步剖析和评论。从概念和技术两方面质疑响度新参量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