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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源性胆管损伤是胆道外科一个既古老又全新的课题,是一种"意外"和附加的伤害,大多比原发疾病严重.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合理,后果严重,正在成为普通外科医师面临医患纠纷甚至法律诉讼的主要原因,历来受到重视.这方面,我们本来可以做得更好,"医为仁术",服务对象绝对的特殊,救死扶伤的崇高职责,使我们对防治外科治疗中的附加损伤负有重大责任.百余年教训的警示、先辈们的榜样时时在提示我们:当前胆囊切除术的手术适应证掌握得怎么样?手术时机是不是选择得很好?手术方式是不是符合每个病例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围手术期处理是否细致、周到等等都是一个又一个关键的环节,我们有理由把工作质量保证到最高水平.在预防IBDI方面,瑞典是不满100例一助的医师不能独立施行胆囊切除术;在我国的第一个肝胆外科,有两个不成文的基本要求:一是肝外胆管胆石手术不残留结石,二是胆囊切除术不发生IBDI,这些都反映和要求外科医师有严谨求实的磨炼和积累.我们应该汲取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