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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与"合法性"是宪政国家得以发育和成长的两个基础性要素.基于"主权意识"而产生的民族国家是宪政国家幼年时期的雏形,而只有获得"合法性"的现代国家方能成长为宪政国家."有天下而无国家"、"有边陲而无国界"的传统社会是没有产生宪政国家的土壤的.宪政的种子首先是在西方民族国家的土壤中才得以孕育和植根的,成熟的公民社会为宪政国家的成长提供了充足的养料.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的成长,亟需通过社会整合和国家建构之两条路径而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