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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德-弗兰克法案》对美联储的职责进行了一系列重要调整,赋予或加强了美联储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权。作为中央银行,美联储在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同时,金融监管权有利于美联储更好地行使传统央行职责:制定货币政策、管理金融危机、作为最后贷款人。由美联储统一行使消费者保护职权则能够消除监管目标冲突、解决分散监管带来的监管套利。扩大和加强央行的宏观与微观审慎监管权力、弥补央行与监管职能分离造成的巨大监管漏洞、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是这次金融危机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带来的最大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