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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治校,在英语中一般表述为“faculty govemance”,由于在过去大学里,“faculty”一词主要指代教授,因此教授治校又被表述为“professorialgovemance"。所谓教授治校,其意指通过大学的宪章和规程以及一定的组织形式,由教授执掌大学内部全部或主要事务、尤其是学术事务的决策权,决定学校的方针大计,并对外维护学校的自主与自治。本文分析了教授治校的发展路径,并简述了教授治校的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