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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交易涉及公民重大财产利益,故交易安全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相关法律制度的价值追求。在登记生效主义理念下,登记公信力是不动产登记确权公示、利益平衡的推动力。而在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并不完备,登记错误时有发生,登记公信力受到巨大挑战。我国现行《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还缺乏法律制度的具体架构。因此,如何在物权法精神的指导下,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来规避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公信力的权威,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亟待解决的难题。同时,不动产登记制度也是行政与民事交叉问题的难点与热点。本文选取预防不动产交易风险这一角度,以登记生效主义模式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为视角,通过对安全价值优位、登记公信力运行、公权力互动衔接等理论基础的铺垫,结合对现有法律规定和真实案例的分析,初步提出了登记审查制度、登记信息交互机制和登记登记纠偏机制为核心的不动产交易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模式和基本内容,旨在强调以积极能动的司法及行政理念出发,在公权力机关的协同作用下,加之法律制度的保障,可为不动产交易提供强大的保护体系,使民事物权变动在行政确认阶段得以顺利完成,维护交易安全,预防纠纷产生、同时在保障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有所裨益。不动产交易区别于一般的民事行为,具有标的额高、风险大、受市场波动影响剧烈等特点,涉及公民重大财产利益。以北京为例,一套城镇商品房动辄百万,许多百姓毕生积蓄倾注于此,如果交易安全无从保证,社会稳定也难以维系,后果不堪设想。《物权法》出台后,以保障交易安全、降低交易风险为己任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成为理论和实践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