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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一直被我们称为根本大法,被奉为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中国宪法与司法处于严重脱节的状态,宪法没有进入诉讼领域。更没有建立有效的宪法的诉讼制度。现实中的宪法在我国的地位就更尴尬了,它原本构想的地位和理论地位是十分高的,确实是高高在上,凌驾于其他法律法规之上。本文介绍了宪法司法化的依据,指出我国宪法司法化是对公民权利进行保护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