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公众参与防治水污染

来源 :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1982z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水污染防治已经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过去的经验表明,防治污染单纯靠环保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公众参与推进水污染防治也是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环节。因此,我们唯有推广公众参与,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设,方能在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也同时可以推动环境保护法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其他文献
流域水污染是导致淡水资源紧缺的一个严重问题,农业面源污染,点源污染的中小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和中小性企业水污染,是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的几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本文通过分析
从上世纪中期开始,在工业发展的同时也时常出现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为了化解并防范污染事故给社会造成的不稳定因素,我国应当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本文就该保险的目的、
湿地是不同于陆地和海洋的一种特殊的生态系统,是具有重大经济、环境及娱乐价值的资源。近年来,由于人们对湿地的破坏性开发利用,使湿地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破坏性影响。但湿地立法
土地沙化已经成为我国西部面临的最为紧迫、严峻的环境问题之一。基于此,本文从我国西部土地沙化发生的现状及危害入手,分析土地沙化扩展的原因,进而提出防沙治沙的基本思路和防
《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出台使我国关于清洁生产的立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使我国清洁生产的实施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更为我国清洁生产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一个支点。这部旨在动
会议
公众参与是我国环境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和制度。但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只有原则性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规定及零散的保护环境的公众参与权之规定,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境参与
2006年国际景观设计师联盟(IFLA)东区会议即将召开时间:2006年5月25日至27日地点:澳大利亚悉尼主办:国际景观设计师联盟(IFLA)承办:澳大利亚景观设计师协会(AILA)、新西兰景
我国已历经多次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而每一次改革均以发展林业与社区经济为目标,但结果与初衷常常相悖,重新界定产权便成为历次集体林产权改革的主题,其对集体林业和社区经济发展
传统的以行政主导为主要特征的排污许可授受模式已不能适应当代社会的需要,应以公、私法取得方式相结合的立法理念,构建排污权初始化的制度基础。理论上排污权的私法取得方式可
排污权交易是近年来备受各国关注的一项环境经济政策,它将环境容量视为有价资源,并将其产权赋予政府。政府通过确定区域的总量控制目标,将有限的排污权转让给企业,并允许排污权通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