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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作为近代以来兴起的一种监禁替代措施,以其特有的避免监狱烙印、促进罪犯更生的优势而成为“当代刑罚制度的宠儿”。缓刑的监督考察是缓刑制度中尤为重要的环节。缓刑的全部优势都是通过缓刑监督考察制度得以发挥和实现的。缓刑监督考察作为一种社会化的行刑手段,对实现罪犯再社会化的缓刑目标具有决定性作用。为此,许多国家或地区都建立了完备的缓刑监督考察制度,包括制定细致而有针对性的立法、设立专门的缓刑监督机构、配备专业性的缓刑监督官员、鼓励民间志愿者参与帮教等等,从而保证了缓刑制度的良性运作和行刑效益的最大发挥。然而,我国现行的缓刑监督考察制度尚存在诸多不足,制度上的缺陷造成了缓刑执行效果的不佳,执行效果的不佳又造成法官在适用缓刑上的重重疑虑,进而造成我国缓刑适用比例偏低、缓刑制度低效运行的现状。因此,本文以行刑社会化为视角来探讨我国缓刑监督制度的完善,对于促进缓刑制度的效益发挥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