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意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之一,它对判断医疗损害责任案件事实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由于受鉴定人的专业知识水平、鉴定条件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有时会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应当加强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力度。本文通过证据法学、诉讼法学和司法鉴定理论,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对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的合法性、客观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的审查判断问题进行探讨,与同行们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