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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许多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患者在治疗结束后出现复发,但疾病复发尚未在ADHD患者中得到广泛的研究。本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长期药物治疗有效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ADHD患者,停药后ADHD症状的复发情况。方法随机撤药研究评估了活性药物治疗有效的患者与安慰剂治疗相比症状控制的维持情况。本文对哌甲酯(d-MPH,Arnold 2004:MPH-LA,Huss 2013)、赖氨酸安非他明(IDX,Coghill 2014;Brams,2012)和托莫西汀(Michelson 2004;Upadhyaya 2013)在儿童和成人ADHD患者中的随机撤药研究进行了回顾。为了保持相互间的可比性,本研究采用了与兴奋剂试验中最相近的复发定义对托莫西汀数据进行分析。对托莫西汀试验中出现复发时间的分析采用Kaplan-Meier生存分析,并用Wilcoxon符号秩检验和log-rank检验进行组间比较。结果在既往接受活性药物(兴奋剂或托莫西汀)治疗6周至1年且病情稳定的患者中,安慰剂治疗的患者复发率显著高于活性药物治疗的患者,出现复发的时间也显著短于活性药物治疗的患者,提示持续长期的药物治疗具有显著的临床获益。兴奋剂治疗的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复发的比例大幅高于于托莫西汀治疗停药后出现复发的患者比例。在接受托莫西汀治疗的儿童患者中,37.9%的患者在停药后的9个月内出现了复发(符合研究定义的主要复发标准),与此相比,d-MPH治疗的患者中有61.5%在停药后的2周内现了复发,LDX治疗的患者中有68%在停药后的6周内现了复发。在接受托莫西汀治疗的成人患者中,7.4%的患者在停药后的25周内出现了复发(符合主要复发标准),与此相比,MPH-LA治疗的患者中有49.6%在停药后的6个月内现了复发,LDX治疗的患者中有75%在停药后的6周内现了复发。对于接受长期托莫西汀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患者(治疗1年)以及成人患者(治疗24周),继续使用托莫西汀的患者的症状复发时间均短于换用安慰剂的患者。结论在儿童和成人ADHD患者中,接受托莫西汀治疗的患者停药后出现复发的比例低于兴奋剂。这可能反映了治疗药物之间的作用机制不同,以及药物疗效持续的差异,也可能是由于研究之间的方法学差异所致,包括研究设计的差异以及对疗效和复发的不同定义。仍需更多的研究来探索ADHD患者在药物治疗停止后症状复发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