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监管方式初探

来源 :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aron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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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呈现出“内地向沿海、农村向城市”流动的大趋势,随之而形成的流动摊贩大军,则成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难题,如何在维护必要的城市容貌,展示城市“舒适、宜居、整洁、美化”特性的基础上,尽可能保障流动摊贩的权益,将直接考量政府的执政智慧和管理耐心。笔者结合自身所从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就如何合理有效的监管流动摊贩现象作探索性的思考,提出总体原则为合理疏导、必要保障,以图找出一点有实用意义的思路。
其他文献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实施,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此项规定使中国现行的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受到了质疑,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的区分显得非常紧迫,应严格限定公益拆迁的范围,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征地面积不断扩大,引发集体土地征地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与物权法之间的衔接产生冲突,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日趋突出,有些甚至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房屋拆迁类行政案件的复议和诉讼审查过程中,越来越感到上位法的缺位和行政立法的局限性。合法性、合理性审查难度加大,案外协调也愈来愈难。现对目前集体土地征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问题进行法律分析,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因此涉及的土地违法征收征用矛盾日益突出,暴力征地拆迁事件屡有发生,由此引起的自杀、自焚事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共受理涉及土地征收征用以及房屋拆迁的行政复议案件共30件,每年平均增长15%。从案件类型来看,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到行政机关。如何解决行政机关在土地征收征用中的违法问题是摆在我们广大法律
本文简要讨论了现阶段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四个难题,一、区分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二、按照市场价格评估予以公正补偿,三、完善公开透明、平等参与的征收程序,四、建立独立权威的征收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上述制度的完善,可以规范城市拆迁工作,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建设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加快政府转型,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快政府转型既是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将围绕加快推进政府转型这个主题,对加快政府转型的价值取向与目标定位、基本内容和保障力度进行初步思考和探讨。
近年来,徐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紧紧围绕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以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和特殊群体住房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同时把市政重点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城市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民生、民计相结合,紧紧围绕市“三重一大”中心工作,
流动商贩是否需要明确法律地位的问题,笔者从三个层面进行了思考:一是在现行制度层面上分析是否存在流动摊贩需要合法化的问题;二是从实施制度的政策导向上分析;三是从法律地位的确定上,流动摊贩本身是否需要通过商事登记才合法的问题。
本文就如何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探索治理之策,为推进昆山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分析了流动摊贩产生的原因、存在的问题、现阶段的法律地位,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流动摊贩管理是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城管执法人员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更是当前社会的聚焦点。如何对流动摊贩实施有效管理,是当前各级政府亟待深入研究的课题,也是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笔者就流动摊贩存在利弊影响、法律地位以及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如何创新监管方式问题进行探索。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流动商贩日渐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由于流动摊贩的经营产生外部不经济性如环境污染、影响市容和公共交通秩序等,从而导致流动摊贩与城市管理部门的冲突不断见诸媒体,成了群众投诉的热点、社会反映的焦点,同时也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就流动商贩群体的构成、产生原因及弊处进行分析,并阐述了流动摊贩的法律地位及监管方式的创新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