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生牙法医学鉴定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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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生牙也称额外牙,指正常牙数之外多生的牙齿。多生牙常见于恒牙列,一般分两类:一类为过小畸形牙,牙冠通常呈小锥形,牙根较短,多见于上颌中切牙之间或腭侧;另一类为形态正常的牙齿,如额外的前磨牙和切牙。鉴于多生牙的分类,法医学鉴定也应视具体情况分为两类,对于第一类多生牙,其本身牙根较浅,牙齿稳定性较正常牙齿稳定性差,缺失时对容貌的毁损程度及功能上影响不大,本身其实上在医学上应治疗拔出的,应依据伤病关系,对该多生牙外伤导致的缺失应当原则上降档评定,对于第二类多生牙,本身形态正常,故其缺失应视为正常牙齿评定。本案中通过对牙槽窝的位置及深浅进行判断,不难分析出,唇侧牙槽窝为上1脱位,腭侧牙槽窝系多生牙脱位,且为第一类短小畸形牙,综上所述,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2.5j)款项之规定,高某伤情属轻微伤。无论是旧标准还是新标准,由于鉴定标准在多生牙方面仍处于空白,多生牙类型也不同,故多生牙相关鉴定结果也多种多样,通过本例鉴定对新标准下多生牙相关法医学鉴定进行一个简单的归纳总结,仅供大家参考,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被鉴定人通过咨询律师拿到某地多生牙折断评定轻伤案例,由于新标准在多生牙法医学鉴定上依旧为空白,使得本身在鉴定工作中十分被动,在新标准颁布一年半之际,建议相关部门统一对相关争议案件及标准空白案件出台细则,进一步规范补充新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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