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二家社会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书谈注重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的必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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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年的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中,发现社会上鉴定机构所出具的法医司法鉴定书,其在机构管理、鉴定人员素质业务能力、鉴定机构社会责任心等方面原因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检察院机关法医忠诚履职法律监督,钻研、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业务,把好法医技术证据的质量关,提高办案效率,彰显检察检查技术在法律监督职能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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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膜穿孔是耳鼻喉科法医学鉴定中常见的损伤性疾病,客观、准确的诊断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条件.笔者对本单位近三年来33例有完整资料的鼓膜损伤鉴定案例进行分析.论述了鼓膜损伤原因和机制,分析了外伤性鼓膜穿孔诊断要点,病理性鼓膜穿孔诊断要点,和造作鼓膜穿孔诊断要点。并总结了鉴定注意事项。鼓膜穿孔的检验鉴定中,还需要做到不断地学习巩固基础理论,扎实地提高专业技能,更新旧的传统观念: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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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标准对肋骨骨折的损伤设重伤、轻伤、轻微伤三级的区分,其中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的可评定为重伤;新标准对肋骨骨折的损伤有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三级的区分,其中肋骨骨折6处以上可评定为轻伤一级。由此可见,新标准中缺失对肋骨骨折的重伤评定条款。但新旧标准总则对重伤的定义相同,均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笔者认为,肋骨骨折6处以
本文阐述了疑难下肢动静脉损伤程度重新评定1例,被鉴定人小腿伤后大量出血,自述伤后出现昏迷症状,但病历记载其血压、呼吸、脉搏等数值均在正常范围,无休克相应症状记录,现有材料不能反映其确切出血量,故原鉴定以失血性或创伤性休克适用司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评定其损伤程度是不合理的。该损伤程度鉴定案例反映出原1990版轻重伤鉴定标准在原发损伤导致的必然医疗创伤的损伤程度评定上存在漏洞,尽管在
根据确证的颌面部外伤史,口唇或者颌面部有软组织损伤的表现,临床检查牙折处相对应的口腔黏膜、牙龈有损伤性表现,结合x线所见,排除疾病因素可以诊断损伤性牙折,判定损伤与牙折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本案疑点:(1)王某属老年男性,从常理上说老年人牙齿健康程度可能相对较差,但残余牙未检见龋损等明显病征,故年龄因素疑点末足以促使鉴定人考虑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病关系处理原则,从而考虑降低损伤程度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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