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确定被追诉人的刑事责任也即对“人”如何处置的问题无疑是刑事诉讼最为中心的任务,但不可忽视的是,对“物”的处置也是绝大部分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面临和解决的问题。譬如,为取得和保全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防止其转移款物,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侦查机关时常会对与案件有关的款物进行扣押、冻结,随着刑事诉讼进程的不断向前,如何处置被扣押、冻结的款物自然成为刑事诉讼必须加以解决的事项。与之相伴随的一个问题是,以人权保障为重要价值目标的刑事诉讼法,在关注“人”及人身权保障的同时,还必须正视“物”及财产权的保障问题,二者不可偏废。但受重犯罪惩罚、轻人权保障的传统刑事诉讼观念的影响,我国刑事诉讼法还未构建出一个对人身权能够提供有效保护的体系,至于财产权保护的问题更是受到冷落与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