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调控权论纲

来源 :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旅游法》实施与完善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ero1_4100451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旅游法》规定分析为基础,就政府旅游调控权的概念、内涵、相关权力与职责的关系以及有效实施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本文认为,旅游经济调控权,简称旅游调控权.它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为促进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达到旅游经济发展目标,在制定旅游业发展政策基础上,运用经济调控工具,对旅游业进行调节和控制活动时,所依法享有的权力.它是由政府职能部门行使的专项职权;其目的是为促进旅游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达到旅游经济发展目标;并具有特定的调节工具.旅游调控权与旅游经营权、旅游市场监管权以及政府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新形势下,旅游调控权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方式予以规范;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相关社会组织的作用,并以公益性为基础确定政府旅游调控权的边界,才能保证其有效地行使.
其他文献
依据佩雷尔曼之「新修辞学」中的三大理论内涵:反笛卡尔思想、听众分析、及论证前提与方法,来分析先秦儒家思想之主要论点,可以发现下列其三项特质,因而具有后现代
会议
林业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发展旅游业有重要的作用,而旅游法的颁布实施,对林业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有重要的影响。提出要与旅游法衔接,加快林业领域立法,落实旅游法相
会议
《旅游法》中,对导游领队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重申和强调,并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规范了导游领队的执业行为,也为其合法权益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为创新导游领队管
会议
在当代学术背景下,逻辑(学)与修辞(学)二者在研究对象、运行条件与方式及目标上均有一些区别,这种区别相应体现在法律领域.虽然存在一定区别与对立,但在当代法学研
会议
本文首先介绍了作为法学认知中介的"手",在法学上,手也是一个富有启示性的喻体,对认识、描述各种法律现象,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以手为喻体的法律隐喻,在法律领域大量
会议
司法话语权就是针对法院司法审判的过程,主体所拥有的言说行为权.司法话语权是类似于"法权"的权利与权力的统一体."政治至上"是司法话语权的中国语境之最大特征."政
会议
2013年我国《旅游法》第70条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
会议
贵州是一个少数民族人口和民族文化资源极其丰富的大省.粗陋的城镇化冲击了村寨文化旅游业的根基,过度开发和商品化扭曲了村寨文化旅游的本意,村寨参与旅游扶贫开发
会议
社会转型期的司法公信力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民众不信任司法的过程、民众不服司法审判的结果、法官过于关注媒体舆论评价,以及民众对基层法官缺乏正确的理解与认识.司
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旅游法制建设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对我国依法兴旅和依法治旅,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