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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古老的治理模式,合伙制在人力资本密集型产业中构成一道独特风景,打破了公司制在企业治理模式中的垄断地位。本文首先回顾了合伙制的效率争论。一些学者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提出合伙制中由于存在团队生产、投入不可观测,从而存在搭便车的非效率行为。另一些学者则为合伙制的效率辩护。当专业性的团队生产不易监督时,合伙制是一种有效的治理模式。只要合伙人负无限责任,通过简单的混同策略,合伙制可以实现近似效率。即便合伙人负有限责任,只要存在共同监督,合伙制的效率仍然可以实现。既然合伙制并非低效率的治理模式,一定有其独特机制适于治理人力资本密集型企业。随后,文章简单介绍了合伙制中三种治理机制:人力资本的代际培养机制、利润分享机制、人力资本的晋升机制.人力资本的代际培养机制可以克服人力资本在培养下一代人力资本时的时间不一致问题,实现年老合伙人的有效退出。利润分享机制可以维护产品质量,促进人力资本间的合作。人力资本晋升机制能够留住企业内的关键性人力资本,避免企业内的核心资源被非关键性人力资本所窃取;同时能形成企业人力资本间的竞争局面,减少企业内的代理问题。最后是一个简短的结语和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