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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及时掌握证据及其信息内容的有效方法,证据保全被科学界定为当事人为了防止证据灭失、篡改和避免以后难以取得,自主选择在适当之时,向法定机构提起的固定、保管相关证据,以保持其证明力的活动,并以此为基础,对证据保全法律制度予以革新,从而实现简化庭审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以及正确、合理地运用证据这一目的。随着重庆邮电大学电子证据保全中心的成立和运营,变革证据保全法律制度的构想率先在实践中得以贯彻和执行,由此凸显出这种全新的证据保全方式对查明并正确认定行为及相关事实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