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法律、司法在“一带一路”的现状及思考

来源 :广西法学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imadebir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刑法、民法、海事海商法及其诉讼执行在"一带一路"战略建设的法治建设中对惩治侵犯海洋主权等存在着功能缺陷.在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的精神中,如何在依法治国中依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司法在"一带一路"的功能作用?笔者谈谈自己肤浅的看法,供与同仁们商榷.
其他文献
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2013年5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项目——国家物联网标识管理公共服务平台(China Internet of Things Name Service Platfor
构建影视大数据评估服务体系,不仅能够有效配置影视资源,细分影视产业链,改善供大于求的市场状况,而且有助于推动影视产业升级换代,培育影视精品,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
米兰在分享经济浪潮下独特的对策路径:以全方位的动态网格联结政府部门、非盈利主体、市民以及创新企业,强化政府主体的责任,提升普罗大众的自觉,打造不同层级专业运营、高效分享的平台群,从而促进以未来为导向的参与、合作、包容、社会和谐以及公私协作。
本文对《网络安全法》中的若干义务性条款设定作出梳理,认为这些条款对互联网企业提出或更新了合规要求,互联网企业应当意识到这些合规条款潜在的法律风险,并应尽早通过技术、管理和法律措施的部署,避免或降低因违反符合性条款所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
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政策与法律如何应对,成为法律研究的应有之义.本文从人工智能概念厘清着手,分类讨论弱人工智能与强人工智能可能给人类带来的现实或潜在的影响,进而提出可能的应对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与法律选择.
如今生活是一个充满"数据"的时代,打电话、用微博、聊QQ、刷微信,阅读、购物、看病、旅游,都在不断产生新数据,"堆砌"着数据大厦.大数据己经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须臾难离.在"互联网+"时代,现代信息技术不断融入和影响人民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实现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2015年8月,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中强调,将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这预示着法院执行工作将通过大数据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严重威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尤其是在自然环境资源丰富的地区更为多发,从L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此类案件的情况来看,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是经济落后农村地区法制宣传不到位,执法部门监管不力、"两法"衔接不够紧密、司法打击存在不足等问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法制宣传,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对接,加大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惩处力度,积极推进检察机关依法提起环
随着广西地区海洋资源的开发及"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的推进,该地区海洋环境问题在不同领域逐渐发生变化,这以状况使得普通执法机构与行政职权划分体系对该地区此类问题的处理更为困难.因此,如何对海洋环境问题进行有效的管控是广西地区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不容回避的问题.故,本文结合对广西地区海洋环境资源特征与现有执法机制实施效用的阐述,提出并论证构建广西地区海洋环保警察局的设想.而后结合相关法律理论与地区实践
"一带一路"的提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布局,它的出现无疑是对广西的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个更高层次的要求.加之2015年底出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广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本文通过三个部分对广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行探析:首先研究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背景和内容,并对其内容的鲜明特点进行了分析,从全国层面上把握此次制度改革的大体方向.其次研究了广
2017年4月19-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海时强调指出北海要发展向海经济.古"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的北海海域,根据北海海洋局公布的2013-2016年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数据和《2017北海年鉴海洋环境监测部分——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显示,北海海域近4年的环境质量总体在逐年改善.但是随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北海市委、市府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