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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自2014年开始中国经济逐步进入“新常态”阶段。在每一个经济下行阶段,政府均采取各类宏观政策力图稳定经济。除了实施主动调节经济的政策,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政府也在不断完善整个财税体制。财税体制及各个基本政策自身的完善、政策配合宏观经济稳增长的需要、面对外部冲击的政策响应、行政领导的更替等一系列因素,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中国财政政策的不确定性。这在现实中表现为媒体和社会各界针对财政、税收等政策的广泛讨论。本文采用Baker等(2016)的方法,构建了中国财政政策不确定性指数及其子类别EPU指数,且对不同数据口径的稳健性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1)本文构建了包含地方债务、转移支付、养老金、财税改革等不确定性指数,编制了一套相对完整的中国财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体系。(2)通过对不同数据口径进行稳健性分析,本文构建的中国财政政策不确定性指数是稳健的且结果具有可替代性。在实证研究方面,本文采用最新的识别政策冲击的Max-share方法(最大份额法)并利用结构向量自回归方法(Structural Vector Autoregressive,SVAR),基于中国国情构建了一个SVAR模型,分析了财政政策不确定性的经济效应。本文得出如下结论:(1)财政政策不确定性与GDP产出之间存在双向的互动因果关系,财政政策不确定性是实际私人投资、居民实际消费的格兰杰原因,但是实际私人投资和居民实际消费不是财政政策不确定性的格兰杰原因。(2)由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发现,财政政策不确定性对GDP产出、社会投资都是在短期内上升,在长期内降低的“非线性”冲击响应。财政政策不确定性对社会消费在短期内波动,在长期内降低的“非线性”冲击响应。这说明财政政策不确定性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关系,财政政策不确定性不利于经济增长。(3)由财政政策子类指数的脉冲响应结果发现,财税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养老金政策不确定性冲击对GDP产出、社会消费和社会投资均是负向响应。但是地方债务政策不确定性对GDP产出、社会消费和社会投资的影响均是短期降低、长期增长的“非线性”冲击响应。基于上述的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首先,在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时,政府需要加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其次,合理引导公众预期;最后,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保证政策实施的持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