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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是地方公共决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建国以来,我国采用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一刀切的公共政策,地方政府调控辖区内的经济手段极为有限。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开始得到显现。在这种情况下,制定经济政策来促进本地的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成为地方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和地方在财税利益上得到了明确的划分,地方政府出于自身需要,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投资促进工作成为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热点问题之一。我们在实践中看到,投资促进在带来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缺少绩效约束带来的弊端也不断凸现,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本文在认同投资促进行为动机和结果合理性因素的同时,分析投资促进行为失当的原因,并试图找出地方政府投资促进的合理策略。
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序言部分,讲述了本文选题的目的、意义、研究重点、价值取向、研究方法、研究框架,对部分已有的研究进行了概括性的阐述。第二部分主要在阐述地方政府和投资促进活动的内涵的基础上提出投资促进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的职能,分析了地方政府投资促进行为的经济动机和政绩动机;第三部分总结回顾了地方政府投资促进活动历史和现状;第四部分分析了地方政府投资促进工作的经济功能,包括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负面作用;第五部分提出了地方政府投资促进工作的策略:首先,充分认识地方政府在投资促进活动的角色和边界,本文用情境领导理论分析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方政府如何去决定介入投资促进工作深度。其次,利用实例和数据实证的方法阐释了地方政府在了解自身优势和特点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的投资促进政策是最有效率的,而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在损害地区利益的同时其结果也是“事倍功半”的。最后提出地方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平衡设计的指标体系可以有效制约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短期行为,可以将地方间的投资促进的工作重心转变为以地方政府应该做的公共管理本职工作,从而达到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的目的。
本文在论述中采用了作者所在单位的大量一手资料,包括具体的案例、统计数据和课题文章,并结合这些资料提出了地方政府投资促进活动的具体措施和策略,包括地区形象设计、激励要素使用等,其核心观点是地方政府的投资促进政策必须基于自身的条件,服从地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本文的策略建议,对相关地区和部门的投资促进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