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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作为一种工资分配方式,主要是根据员工不同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发放不同的工资。2009年,我国率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政策,明确规定教师绩效工资由两部分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且根据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政策是改善教师待遇、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在政策实施中,出现了教师工资不升反降、分配不公引发教师不满、激励作用得不到体现等问题。一个初衷良好的绩效工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是哪些因素影响了政策执行的效果,为一探究竟,本文以某农村小学--A小学为个案,采取了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对绩效工资政策执行的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了调查研究。 研究发现,绩效工资政策在A小学得到了平稳实施,教师的待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学校的管理工作也因绩效工资政策的实施而得到加强和改进。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信息不对称,教师知情度不高;二是学校存在自留自筹性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三是校长绩效工资过高,引发教师不满;四是考核指标单一,激励性不够。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原因在于:(1)农村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和寄宿制的困境给绩效工资分配带来了压力;(2)学校领导与教师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得绩效工资分配不能真正体现“绩效”,“维稳”、保官位的利益追求使得“平均分配”成为学校领导的首选,引发部分教师不满;(3)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方式导致信息减损,使教师对绩效工资的理解与政策本身存在较大偏差;(4)政策本身不明确,政策执行出现了混乱与模糊。 为了改进绩效工资政策的执行,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力:一是优化农村学校的教师资源,完善农村学校寄宿制,走出资源困境;二是采用多元化的宣传方式,让利益相关各方深入透彻地理解该政策,以减少冲突;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收支两条线”;四是改进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方式,形成上令下行与下情上达的互动方式;五是明确政策目标,制定出考核细则与分配细则,特别是要在原有的“两大倾斜”的基础上增加“一倾斜”,即绩效工资“向农村寄宿制学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