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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国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新阶段,未脱贫人口大都贫困程度更深,脱贫攻坚成本更高、难度更大。而稳定增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推进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实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中央和省级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大幅增加。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使之适应脱贫攻坚新形势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论文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内涵和外延为切入点,对其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首先从评价流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原则三个方面分析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现状。其次从“投入-产出”定量分析法出发,对中央安排和省级配套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情况进行评价。论文先借助VAR模型和多元回归分析研究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贫困地区经济增长影响的综合绩效评价;然后采用主成分分析法与DEA-SBM模型结合的实证方法,对各省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进行评价,并对影响绩效差距的因素进行分析。关于实证研究部分,主要得出以下结论:首先从全国层面来看,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农业投向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作用显著,对恩格尔系数的降低和贫困内部收入差距的缩小作用比较明显;生产性和社会性基础设施投向对人均纯收入的影响具有一定滞后性,但对恩格尔系数的降低和贫困内部收入差距的缩小具有显著作用。其次从省份层面来看,吉林、黑龙江、海南、安徽、湖北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高,河北、山西、江西、湖南、重庆扶贫效益良好,而包括民族八省区在内的西部地区大多数省份,扶贫产出效益有限。针对实证分析结果,论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方面,要稳定农业投向,增加生产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投向;加大西部地区扶贫资金规模,调整资金结构倾斜力度。其次从各省份角度来看,要创新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接着从绩效评价体系方面,要优化扶贫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多元参与的绩效评价模式。最后从绩效评价的实施方面,一方面要加大资金监督力度,实行问责化管理,另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