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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伦理学家都把幸福作为其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哲学家们对幸福的具体涵义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在他们看来,幸福并不是人的主观感受,而是人的一生的生活状态,是人生的最终目的,这一观点贯穿整个幸福理论发展的过程。亚里士多德在前人尤其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幸福观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系统的幸福理论,成为古希腊幸福主义伦理学的代表人物。本文从五个方面对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进行了研究。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当前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研究情况。第二章论述了古希腊传统的幸福观。在古希腊传统思想中,幸福指的不是主观幸福,而是客观幸福,有客观的标准可以衡量。而且幸福并不局限于人的道德善,它涉及人生活的全部内容。这些思想是正确把握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理论前提。本章重点介绍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幸福观,亚里士多德继承了前人的观点,将幸福视为一种客观的人生状态,将幸福等同于至善,是人的最终目的。第三章分析了亚里士多德幸福的内涵。亚里士多德对幸福的研究始于功能论证。他认为任何事物都有自身的功能,人的功能是灵魂的理性活动,在功能论证的基础上,他将幸福定义为灵魂的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认为幸福不在于拥有德性,而是德性的实现活动。亚里士多德将幸福划分为两个等级,即思辨生活是首要的幸福,而合于其他德性的活动是第二幸福。亚里士多德的等级幸福观是其伦理思想中颇有争议的部分,学者们对亚里士多德的思辨生活指的是一种复合生活还是纯粹的思辨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第四章将分析亚里士多德将幸福划分为两个等级以及为何将思辨生活作为首要幸福的依据。对亚里士多德等级幸福观的合理解读,在于对实践生活与思辨生活以及思辨活动与思辨生活的区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思辨活动是思辨生活的主要部分,纯粹的思辨生活只属于神。亚里士多德称思辨是首要的幸福,指的是思辨活动。它追求的是永恒的、不变的真理,它不依赖于外在善,外在善反而会破坏其纯粹性。第二等的幸福则依赖于外在善,是关于人的事务。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讲,思辨是首要的幸福,而实践智慧和伦理德性的幸福是第二等的幸福。第四章的中心部分是探究亚里士多德将思辨作为首要幸福的依据。亚里士多德对思辨如此推崇,有着丰富的理论根据。根本原因在于思辨自身的特征,它是人身上类似于神的部分,是最完善的部分。他的这一思想也来自于古希腊哲学崇尚理性的传统,同时,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思想和理论智慧高于实践智慧的观点也为这一观点提供了依据。结语部分是对思辨是首要幸福的观点的反思。亚里士多德指出人们在追求实践幸福的同时更应该追求思辨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由于人自身的局限性是难以实现的,但是只有这种幸福才是人的本性的实现,是人的价值所在。亚里士多德的等级幸福观也引起了我们对在实现自身价值和进行道德德性活动之间如何进行选择的问题的思考。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体系对我们进行幸福主义伦理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研究亚里士多德的等级幸福观对我们在社会转型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文化品质也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