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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型保障房属于民生保障项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浪潮中,亟需引入PPP模式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并借助社会资本为其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但租赁型保障房具有社会福利属性,经济效益较低,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不高,政府补偿成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的关键因素,也是PPP模式发挥其优势的重要保障。如果补偿太高,则政府财政无力负担;如果补偿太低,则无法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因此,有必要对PPP模式租赁型保障房项目政府补偿机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以PPP模式租赁型保障房项目政府补偿为研究视点,从机制设计的三个方面,即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和执行系统,对政府补偿机制进行系统的分析。动力系统中,从内部动力系统和外部动力系统两个子系统出发,分析和构建PPP模式租赁型保障房政府补偿机制动力系统。传动系统中,根据期望理论将政府补偿定义为政府基本补偿和社会资本绩效补偿两部分,以沪市股票相关数据为依托运用资产资本定价模型求取政府基本补偿、政府最高政府补偿和社会资本绩效补偿区间。执行系统中,以项目全生命周期、结构方程模型为技术支持,识别PPP模式租赁型保障房项目社会资本绩效指标并建立二级评价体系。在上述政府补偿机制设计的的基础上,以某PPP模式租赁型保障房项目实际数据为依托,分别求解政府基本补偿和社会资本绩效补偿并评价社会资本绩效,进而得到该项目政府补偿,并将其与项目实际政府补偿进行对比,从而检验本政府补偿机制的可行性与合理性。通过对PPP模式租赁型保障房项目政府补偿机制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PPP模式租赁型保障房项目中,政府、社会资本、社会公众、特许经营期、租金、需求量等因素是影响租赁型保障房发展的动力;政府可负担的最高补偿为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社会资本能接受的基本补偿为房地产业行业平均投资收益,以此作为政府补偿区间;社会资本绩效评价影响因素共有23个涉及PP模式租赁型保障房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5个阶段;在实证分析中,经本文推导得到的J市PPP模式租赁型保障房项目政府补偿与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测算的政府补偿仅相差1.48%。有效的政府补偿是促进社会资本参与PPP模式租赁型保障房项目的源动力,通过对政府补偿区间和社会资本绩效评价的研究,可以有力地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着实地提高社会资本绩效,为租赁型保障房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社会资本投资分析提供参考和依据,并以此促进租赁型保障房项目蓬勃发展。相关科学研究、论文撰写和论文发表等,均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6XJA790002)提供资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