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企业的经营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企业已经不仅仅是经济活动的基本组织,还是社会活动的基本组织,更是维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织。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世界银行是这样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定义的: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公司治理是为解决现代公司制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而产生的制度,最初的目的是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对职业经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保证企业经营目标与股东的期望一致,实现股东的利益的最大化。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其中,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兴起为公司治理的发展开创了一个新的方向,即公司治理的最终目标不应仅局限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也应该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通过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状况实现“公司社会价值的最大化”。这恰好体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扩大到社会制度环境的边界时产生的,因此制度安排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很重要的影响,公司治理就是一种能够使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制度安排。企业社会责任所包涵的引申意义就是在于企业是一个不同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与合作的载体,企业所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就是一个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实现过程。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均应在相互合作中获得其利益的恰当的实现方式,不同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是一种有效的形式,同时也对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治理模式下,只有在企业中投入了专用性资产的直接利益相关者才可以进入董事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比较重大的影响,而外部间接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监督和约束则更多的体现在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机制之中。不同性质的企业在不同情况下,存在一个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程度的效率区间,当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程度处在这个区间内时,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是具有效率的,如果参与治理的程度在这个区间之外,利益相关者工作共同治理模式的运行就没有效率,会对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